第2章 刘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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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县有个姓刘的人,以蛮横霸道而闻名乡里。后来,他离开淄川县搬到沂水县居住,恶习仍然不改,乡里人都怕他而又厌恶他。刘某有几亩田地,和苗某的土地相邻。苗某非常勤劳,在田畔上都种上桃树。桃树第一次结果,苗某的儿子爬到树上去摘桃子,刘某见了大怒,说是自己的桃树,把苗某的儿子赶跑了。苗某的儿子哭着回家告诉他的父亲。苗某听后非常惊骇。正在这时,刘某已大骂着来到苗家门口,边骂边说要到县里去告状。苗某笑着向他陪不是。刘某仍盛怒不息,愤愤地离去。

刘某有个淄川的同乡叫李翠石,这时正在沂县城里开当铺。刘某拿着状子进城在街上恰巧遇见李翠石。李因与刘是同乡,与刘很熟悉,就随口问道;“干什么去?”刘把与苗的争执及去衙门告苗的事说了一遍。李笑着说:“你的名声大家都知道。我认识苗很久了,他为人平和善良。怎么敢来骗占你的桃树,这不是把事情说反了吗?”于是从刘手中拿过状纸撕碎,拉刘进入店内派人去找苗某准备给他们调解一下。刘某心中恨恨不已,看见店中有纸笔,拿来又写了一份状子,藏在怀中,想着一定要去告状。

不一会儿,苗某来到,向李翠石详细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哀求李翠石为他们调解,并说:“我是个庄稼人,半辈子都没见过一次官长,只要能不打官司,几棵桃树,役有什么大不了的,就让给刘算了。”

李翠石把刘某叫出来,把苗的退让之意告诉了他。刘又指天画地,大声责骂不止。苗某只是陪着笑脸说好话,一句也不敢分辩。

事情过后四五天,听见村里人传说刘某已经死了,李翠石很吃惊并为之叹息。过了几天,李翠石到别的地方去,见一人拄拐杖慢慢走,正是刘某。等走到近前,刘某殷勤地打招呼,并请李去家中。李翠石吞吞吐吐地问:“前几天听说你死了,怎么传得这么没谱?”刘某不答话,只是拉着李进村,来到他家,摆上酒菜,才说道:“前几天的传说并不是假的。那一天刚出门,见二个人走来,抓我去见官。我问什么事,只说不知道。我自想出入衙门几十年,并不怕见官长,也不感到害怕。就墨着这两个人去了。到了官衙,见一个面南而坐的人,面带怒容,说:‘你就是刘某吗?你恶贯满盈,还不自思悔改,又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已有。这样横行霸道,应该下油锅。’一个人查验簿册后说:‘这个人做了一件善事,不应该死。’面南而坐的人接过簿册一看,脸色稍有缓和。就说:‘暂且送他回去。’几十个人齐声喝斥赶我走。我说;‘为什么事抓我来?又为什么事打发我走?还请说明。’一个书吏拿着簿册桌到我面前。指着一条给我看,上面记着:崇祯十三年,用三百钱救了一个人。让他们夫妇团聚。书吏说:‘如果不是这件事,今日你就该死了,应该转生为畜牲。’我听后害怕极了,于是随着两个人走出来。这两个人向我索贿。我大怒说:‘不知道我刘某出入官府二十余年,专门勒索别人的钱财,你们怎么能向老虎讨肉吃呢?’这两个人不再说话。送到村中,拱手告别说:‘这趟差事连一口水都没喝着。’两个人离去后,我进门后就苏醒了。这时我死去已两天了。”

李翠石听后非常惊异,因而追问那件善行的始末。

当时是崇祯十三年,年成不好,颗粒不收,以至达到人吃人的地步。刘某那时住在淄川,做县衙捕役的班头。刚好碰见一对男女正在痛哭。问他们,回答说:“我们夫妇结婚才一年多,现在碰上灾荒年,不是饿死就得分离,所以枉这儿痛哭。”说完,他们就走了。过了一会儿,我在一家油店前又见到他们俩,好像在和人争吵。走近一问,店主马某便说:“他们夫妇快饿死了,每日向我讨麻酱吃来过活。现在又想将他的媳妇卖给我。我家已经买进十余口人了,再买进一个又有什么关系?价贱我就买,不然就算了。像他这样死缠着人,真是可笑!”那个男子接口说道;“现在米比珍珠还贵,我计算非得三百钱,否则不够逃荒的路费。本想这样能使要个人都活下去,如果卖掉妻子我还不免一死,这样做又有何用?我岂敢在这里讲价钱,只求你把这当作积阴德吧。”刘某听后很可怜他,便问马店主出多少钱。马说:“现在妇女,只值百钱左右。”刘请马不要少于三百钱,并且愿意资助价钱的一半。可马坚决不干。刘有些生气,便对那个男子说:“他那样吝啬,不值得和他论理。我愿意如数相赠,如果既能逃荒,又能成全你们夫妇,岂不更好吗?”于是把所带的钱全给了那个男子。那夫妻俩哭着拜谢而去。

刘某讲完这件事,李翠石大为赞赏。

从此,刘某把以前的恶劣行径都改掉了,现在活到七十多岁,身体还很健康。去年,李翠石到周村去,碰到刘和人争执,许多人都劝解不开。李笑着喊道:“你又想打桃树官司吗?”刘某面色显得茫茫然,吭吭吃吃地垂着手走了。

异史氏说:“李翠石兄弟,都称得上是富豪,然而李翠石又谨慎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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