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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长鞭表面极坚硬,漆黑又隐有光泽闪耀,像是由什么鳞片细密裹成,甩动之间纷纷张开齿状形缝隙,逆风倒张,鞭到人身后再迅速合拢,死死卡住,再收回的时候,生生能挖出一块人身上肉来,至于那些普通凡人,修为低下的修者,一鞭下去,魂魄都能给他打出来。
这么凶横霸道的法器,正是倜夜用自己身上的蛇皮鳞片,裹以海底龙筋所制成。历来法器突破一定品阶,便生出了器灵,器灵择主而侍,认主时还会自动浮出法器铭文,这法器品级上等,给自己起的名字,也同它的主人一般,颇为嚣张自我,是谓我执。
我执跟在倜夜身边已经不知多久,据说倜夜还在凡界修道时,便已炼成这法器,随身揣着,后来倜夜倒也得过不少品阶更佳的法器,但最终都还是更偏爱这鞭子,走哪带哪。
冰绡前进势头被长鞭所阻,我执鳞片凶恶地张开,冰绡柔软而锋锐无匹,两相撞击,本应发出兵刃相撞的当啷脆响,却只听得沉闷一声。
原来是我执的逆张鳞片,在触到冰绡的一瞬间,竟迅速顺伏,乖巧地收拢了。
冰绡一剑,正好劈中了我执鞭身,卡进去半寸,鞭身受损,所以发出沉闷声响。
倜夜后退半步,手握黑鞭,看一眼鞭身上的缺口,一块鳞片已裂成两半,他重看向凌危云,道:“凌危云,你当真是半点不留情面。”
凌危云手腕一转,收回冰绡,道:“我执不行,你换一把。”
倜夜一顿,蓦然笑了下:“倒是忘了,我执不会伤你。”
外围围观两口子打架的群众顿时发出哗然之声。
雷霆仙君道:“怎么回事,那鞭子竟然认了凌云做主人?”
具有器灵的法器才能认主,而能认主的法器,那自然不是普通的法器,都是天地间难得一见的大杀器,这样的法器大多脾气都凶得很,很少能有看得上的人,但这样的法器,一旦认了主,也绝不会伤及主人。我执是倜夜的法器,自然是认他为主,却又不伤凌危云,甚至一遇凌危云便自觉收敛杀性,显然是将他也认作了主人。
一位目前还单身着的仙君捋须猜测:“难不成因为他俩是道侣?”
“不对不对,我和我家道侣也有小一百年了,他的法器现在见到我还是嗡鸣不休,极不待见我。”
“那想来是道真仙君不如凌云仙君,讨法器的喜欢吧……”
“这就是冤枉道真君了,结道侣归结道侣,法器终归还是自己的,并不会因此认对方为主,小仙君会这么说,怕是还没结道侣,不知其中缘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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