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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第二日早上严云璋醒了,看见林焕睡得正熟便轻手轻脚的下地出门去,打探这里离临安城还有多远。
“再往前二十多里就是了。”
“多谢老丈。”
既然离临安不远,严云璋便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吹响了暗哨,半个时辰后果然有信雁飞过来。他简明的用炭笔写了个纸条,不久便收到了回信。
皇帝的意思是既然他无事,就不妨先在暗处行动,等他们进城后再配合他们行动。
二十里路快马加鞭不过半天时间,而皇帝他们得两日后才能赶到,还要趁那帮人放松了警惕混进城去,严云璋便不急着赶路了,慢慢悠悠的下山去。
回去的时候发现林焕正到处找他:“你去哪儿了?”
“我去山上转转,忘了回来的路就耽误了一会儿。”
“以后不许乱跑。”林焕生怕他再丢了似的拉着他回了家,“吃早饭吧。我刚刚问了村子里的人,有一个老大夫擅长行针,对于头疾很有研究。你没了从前的记忆多少是有些不便的,还是试试才好。”
严云璋忽然发现了什么不对劲:“你的发簪呢?”
“什么发簪?”林焕别过脸去假装不知道。
“你最喜欢的那支紫檀木簪子,我记得你昨日还带着。”
“兴许是掉哪儿了吧。”林焕不自在的撩了撩耳旁的碎发,催促他快吃早饭,马上就要凉了。
恢复记忆后严云璋就想起来了,那支簪子是小时候他亲手给林焕雕的。当时家里的木匠在修缮凉亭,恰好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紫檀木料,他便讨来用小刀细细雕琢了半年,最后终于做成了一个造型简单的凤羽纹样的发簪。
只是他忘了当时林焕还是个孩子,头发又细又软根本簪不住这样粗的发簪,便答应替林焕保管,等有朝一日他青丝如瀑的时候再亲手帮他簪起来。
自从他回来得到那支簪子后,林焕几乎日日都带着,这次外出也不例外。
林焕是绝不可能弄丢的。
看到眼前的饭食,严云璋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和林焕滚落山崖时仓促无比,自己都身无分文,他又如何弄来这些东西的呢?
“你是不是,把发簪拿去换钱了?”
林焕低着头任由发丝挡着自己的脸:“老大夫家的女儿心善,说会让她爹免费给你看病,还愿意给咱们送饭,因为觉得我的发簪好看,我便赠给她了。”
严云璋信了一半,也没有心思再吃饭,拉着林焕去了老大夫家。
老大夫的女儿是个喜欢看才子佳人话本的,因为在村子里算是容貌出挑的家里也能让她吃饱穿暖还识几个字,便以为自己就是书本里的佳人。如今遇见了落难又文弱清秀的林焕便把他当成了书生,对其略施援手,却又要他报恩,给自己一样信物。
林焕此时身无分文,便把簪子押给她,答应日后会重金酬谢,可那女子却说不稀罕钱,只要林焕娶她。
正当她美滋滋的把玩着林焕视若珍宝的簪子时,严云璋气势汹汹的来了,身后还跟着林焕。此时他头发用一根布带轻拢着,跑起来的时候微微散乱,在浓密的青丝中一张白净精致的小脸若隐若现,柳眉微蹙红唇轻启,眼底微红还缀着一颗泪痣,让身为女子的她看的都有些怦然心动。
然而她还没来得及再多看两眼,就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视线。她抬起头,看见严云璋满脸的不悦,身上没有来的泛起了鸡皮疙瘩,有些磕巴的问他有何事。
“把林焕的簪子给我。”
“那可不行。这是林郎给我的······”看着严云璋几乎吃人似的眼神,她硬生生的把“定情信物”四个字咽了回去,换成了“谢礼”。
“钱我会给你的。现在,把簪子给我。”
这姑娘不甘心,还想再争一争,毕竟林焕长得真的很好看,就跟书里写的一模一样。
“那···那你得拿个值钱的东西来换。”
严云璋痛痛快快的从脖子上扯下一个羊脂玉平安扣丢给她,不等她反应过来便将那簪子夺了回来,亲手给林焕梳顺了头发簪上。
“将···云璋,那平安扣是老夫人留给你的···”
“没关系的。以后来赎回来就行了。”
毕竟还是在村里,林焕怕过于亲密不敢更多的和严云璋表示,只能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用自己的小指钩钩他的小指。
老大夫起得晚,又是村子里唯一会看病的,自然是派头大,两人在房檐下等了一个时辰才等出来。好在他已经听女儿说过严云璋的病情,便无需再多准备,只是问问他头疼不疼,又给他把了把脉就准备开始行针了。
严云璋其实一点病都没有,只是最近风餐露宿舟车劳顿的确实有些疲惫,此时屋子里点了安神的药香,他躺下行针后不久便睡着了。针灸的时间不过一刻钟,但因为瞧着他睡得沉林焕舍不得叫醒他,便求大夫等他醒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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