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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婊子!想坑老子,啊呸,把钱给我!”
“喂,听说隔壁家阿强私运煤,被抓啦,莫得钱也搞不出来......”
这就是明市的贫民窟,是林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明市是座贫富两重天的城市,东边城中心是聚集各种名流富人的富饶之地,西边郊区则是水深火热的贫民窟。地界清晰得有如刀刻的疤,魔幻的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林斯惊讶于自己没死,竟重新回到了从小生活的贫民窟,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屋里,林斯看见墙上的挂历晃荡着,被从墙壁裂缝里灌进的风吹得纸页翻飞。他走近去看,发现挂历上的年份数字是××47年,而他被杀掉的时候是××50年。
也就是说,现在的时间点正是他死的三年前。
太诡异了......这时间怎么倒回去了?
呆滞了一会儿,林斯抬手揉了把脸,走到崩了口的盥洗盆前,使劲往脸上泼了两把冷水,想让自己能清醒点。
再抬起头时,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是三年前的他。
23岁,一个灰头土脸的穷小子,邋遢、贪财、瘦削。人生如同被粗盐腌制的咸鱼,还在贫民窟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也正是在这一年,他遇见了纪仲年,随后与之相识相爱。
可是,如果时间真回到了三年前,那上辈子那个死去的自己呢?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救命......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斯想得脑袋裂,被屋里这股霉味熏得鼻子痒,他实在受不了就走出家门,去透透新鲜空气。
夜幕黑得不像话,他随手拔了根草叼在嘴里,沿着外面的小路一直走,四周全是他无比熟悉的建筑和景色。
渐渐走到一片密集低矮的小平房区,这里的巷道交错得就像一张庞大的蜘蛛网,光线又暗,林斯不慎迷路了。
好久没在这儿生活,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他尝试绕了好几次都出不去,最后累得不行,干脆蹲在一条僻巷里聊赖地发呆。
忽然,不远处响起了一群密集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急急匆匆,在这夜晚格外安静的贫民窟里显得尤为突兀。
“快快快!别让他跑了!”
“他被我们打成那样,肯定走不远!”
“......”
狠厉的声音一阵接一阵地传来,闹哄哄的,阵仗似乎很大。那群人边跑边叫骂着,像是要抓住一个逃跑的人。
“家伙都给我拿好了!绝对不能放过他,不然回去没法儿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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