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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说来倒霉,他只怨自己是个死脑筋,在那帮混混对他拳打脚踢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护住肉和菜!因为这是要带回家给自家男人的。
直到被人围殴得快吐血了,林斯才傻乎乎地惊觉:肉菜还可以再买,钱也可以再挣,先保住小命再说。不然......可就再也见不到自家男人了。
虽然平时看起来对林斯漠不关心,但纪仲年倒也没那么铁石心肠,此刻,他看着林斯嘴角的擦伤还有眼角的青肿,开口多问:“知道他们是谁吗?”
“怎么,你要给我出头啊?”
“……不要扯开话题。”
林痴汉得了一点甜头,又开始心花怒放了,臭不要脸地说,“这种事在贫民窟里很常见,习惯就好了,你不用太心疼我。”
“别动不动就自作多情,”纪仲年戳着他的额头把人撵开,满脸嫌恶。
作为痴汉界的翘楚,林斯被推开后非但没放弃,还顶着一身臭烘烘的汗凑过去,想偷亲一口纪仲年。
然而,他被纪二少残忍地一把推开,这力道没控制好,林斯的后背不慎撞在尖锐的桌角上,有片皮肤被戳破了皮。
“嘶——”他捂住生疼的后腰,露出一副龇牙咧嘴的表情。
纪仲年以为是他今天的伤势在发作,难得大发善心:“你明天别去了,我吃两顿素菜又不会死。”
虽然林斯没有提过,他也没有特地去问,但他知道林斯每天早出晚归勤奋打工是为了谁。
起先,他以为林斯纯粹是为了钱所以讨好他,但久而久之,他发现也不全是这样。
如果林斯仅是个唯利是图的人,就不会将辛苦换来的好菜都留给他。更别说像今天这样,为了出去打工赚钱,把自己弄得一身伤回来。
林斯的重点却不在这儿,他急忙捂住纪仲年的嘴:“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这种话可不能乱说,不吉利。”
他的掌心碰在纪仲年的唇上,后者当即滞了一下,一把拍开他的手。
林斯就又拿起桌上的大葱挥了两下,以求辟邪,“我皮糙肉厚,真的没事,哎你不用担心我。”
纪仲年脸色一变,“谁关心你?”
“怎么还不承认了呢?嘿嘿。”
“变态!”
天生受虐体质的林斯被纪仲年骂变态,不但不觉得灰丧,还神经沸腾兴奋得很。
他厚着城墙一样的脸皮,烧着红油一样的爱情血液,如饿狗般猛扑到纪仲年身上,用刚摸过大葱的手紧紧抱住对方。
“……撒手!”纪仲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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