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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仲年将林斯搂进怀里,脚也搭在一起替他暖和。
“累……”林斯动了动酸痛的身体,嘟嘟哝哝,“腰可能断了。”
纪仲年亲了亲他的鬓角,“下次不做这么久了。”
“那倒不行,本变态属于打不死的小强,很耐操,请纪二少您尽管放马过来,不要怜惜我!”
林斯的脸贴在纪仲年的前胸上,能感觉到它在微微起伏,带着些火热的余温。
他将手抱住纪仲年的背,在上面悠悠地摸了两下,能感觉到纪仲年胸腔起伏的幅度更大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林斯都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喜欢呆在纪仲年的怀抱里什么都不想,静静地沉浸在爱人的味道里,就能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温柔地包裹住。
“下个月,等我没那么忙了,我们就去国外结婚吧。”忽然,纪仲年淡淡地道了一句。
这句话像白开水一样,品起来没什么味道,就像是某个瞬间脱口而出的闲聊,仅是打个小商量。
然后,林斯也就淡淡地回应:“嗯,好。”
一切都刚刚好,顺其自然,顺理成章,因为相爱到了这种彼此依恋的程度,所有事情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早已经离不开对方,余生都想一起度过,所以就自然而然地,就想和对方结婚了。
“纪仲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肉麻。”
纪仲年佯装嫌弃他,以为他是想哄自己说些好听的肉麻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同时,还要将眼睛闭上,装作无事发生。
偏偏林痴汉很有缠人的能力,他把纪仲年的脸给拧回来,认真地看着纪仲年这双过分好看的眼睛,“你说说呗,我想听。”
纪仲年被迫直视着林斯,眼角的笑意就这样不知不觉溢了出来。
果然啊,这位林痴汉无论做什么,不管是胡搅蛮缠还是无理取闹,在他眼里都是那么可爱。
“为什么喜欢?”纪仲年想了想,回答他,“因为有个人很厚脸皮地贴上来,他不讲道理,不要尊严。”
“喂......”林痴汉弱弱地发出抗议。
“全世界那么多漂亮东西,他的眼睛好像就只会看着我,永远都只追随着我,无论我什么时候回头,什么时候想起他来,他都会在那里等我。他救了我,为我煲鸡汤,为我跟一群混混干架,还总是厚颜无耻地要我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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