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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咚!”
水面发出极为响亮的一声闷响,听上去像是这个男人某种特殊形式的发泄。
原本平静如镜的水面漾起一圈圈波纹又散开,纪仲年依旧沉默着,兀自看了水面的波纹。
良久,他转头问林斯:“你还喜欢他吗?”
有几分不甘心,所以就问了。
“喜欢......很喜欢,”林斯说这话时背过身去,悄悄地抿了一下眼角,“但是现在,已经不敢喜欢了。”
“为什么?”
“怕自己会害了他。”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那三年,是林痴汉人生中最灿烂的高光岁月,他巴不得将这段岁月延长延长再延长,每重活一次都与纪仲年相爱一次,但是……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能够得到光,而把纪仲年余生的光全部偷走。
所以,在这辈子重生的那一秒开始,林斯就已经变成了胆小鬼。上一辈子他拼命让纪仲年赶快爱上他,而这一辈子,他却害怕纪仲年爱上他。
他不敢让纪仲年爱他。
——爱一个只能活三年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会把余生的快乐都赔进去。
不值得。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一分钟内,我要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
西西弗斯的时间
51 你走吧,别回来
这辈子,从复活醒来的那一刻起,林斯就不再敢有奢望。
他常想,自己这一段又一段的三年期都是向上帝偷来的,作为小偷的自己,有什么资格去爱一个人生本该圆满的人呢。
纪仲年注视着波纹渐渐隐去的湖面,此刻有些发呆,他转过头去,视线正正撞上了林斯黑曜石般的双眼。
那个家伙,眼睛说不上有多漂亮,但是仿佛藏了不为人知的内容,望进去很深很深,对视的时候像在彼此凝望,差点被吸进去。
夕阳下,林斯噙着泪的这一回眸,就这样撞进了纪仲年的心。
他看着林斯,一瞬间就在想,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值得林斯这样去喜欢,又这样不敢去喜欢。
他原本并不相信这世上有所谓完美的人,但从林斯这个眼神中,他似乎真的相信了林斯口中的那个人就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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