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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纪仲年不吃不喝地坐了一天,董叔终于不忍心,再次走过去,苦心劝道:“二少爷......林先生他不愿看到您这样的。”
纪仲年没有应,他听不进旁人的声音,反倒沉浸在幻听里。
落地窗外已是傍晚时分,血流如注的残阳吞没了整片天空,稍稍昂头,是鱼鳞斑那样的云。
纪仲年忽然走到窗边去,盯着看了许久。
明明曾经和那个人一起看过这种云,还觉得火烧云是世上最美的焰火,现在再抬头去看,明明就是从脾胃里呕吐出的血。
纪仲年收了目光,转过身站在空荡荡的别墅大厅里,对天花板上那盏水晶灯说话:“我总觉得你没走。”
水晶灯开了之后会焕发出璀璨,就像林斯的眼睛一样,在看向他的纪老爷时,总会发出独一无二的耀眼的光芒。
“我知道你没走,因为我总是一转身就能看见你。”纪仲年说。
作者有话说:
仲年半疯。
西西弗斯的时间
67 一辈子
三年光阴荏苒,一晃而过,像抓不住的指尖流沙。
林斯和纪仲年相爱了三年,记忆中,吵架是寥寥可数,拌嘴倒是时不时。如今比起刚开始热恋的时候,他们更加细水长流。
这三年里,纪仲年总会忍不住感叹林斯的好。
他是个脾性冷傲的大少爷,耐不住脾气是常有的事,可每每此时,林斯也只会默不作声,耐心地等他闹完脾气,再温柔地哄他喊他“纪老爷”。
在纪仲年的眼中,林斯似乎天生就不懂生气。
如此日复一日,哪怕二人产生了矛盾,因为一点点琐事吵起来,也屡屡是林斯先妥协,他会为了纪仲年而毫无条件地退让。
久而久之,纪仲年总是感慨,“林斯,你脾气怎么这么好?”
“对你我能有什么脾气。”林斯笑道。
实际上,他不和纪仲年吵架不是因为没脾气,而是因为不想把有限的时间消磨在令彼此不开心的事情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尽可能地用为数不多的时间来相爱,以自己所能给纪仲年留下些好的回忆,让幸福的时光大于痛苦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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