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困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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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困兽

旧T恤下摆裹满了粉尘和汗,顶着一张被自己揉皱了的脸,童瞳站在公交站,直到公交车开到了眼前才眯着眼看清了是四路车,这趟车往返在坝区和学校,但三年下来他拢共也没坐过几趟,任继凯调侃他恋家,他只想插根鸡毛在他嗓子眼,从大一开始,每年在家待不到一个月,这他妈叫恋家?

公交车颠颠簸簸地开着,新的水电站大坝修了好多年,进出大坝的路面全都坑坑洼洼,童瞳心肺都快被颠出来,他逃出来的那个家,从今往后便是真的不可能再回了。

就当彼此都死了吧,大四过后,从此海阔天涯,再也不会、不必见了。

从来没像此时一样这么想快点离开宜江,想想真可笑,当初不顾一切要留下来的也是他,童世宁的嘲讽郁星的劝解都动摇不了他的心,童瞳一意孤行地第一志愿填了S大,他心里清楚,只要他填了,这所野鸡大学不可能不要他。

果然,他的高考分比S大的录取分高了八十多分。

当年填志愿时,秦澍着急上火地要拦他:“小瞳,你也太任性了……”

童瞳硬着脖子,看着秦澍的志愿单,满不在乎龙飞凤舞地把S大几个字填满了那张前程薄纸:“你家里不作死地要你就念S大的电气系吗,你能念,我也能念。”

秦澍一言难尽:“我家里,你知道的,都在那个体系内,我将来也……再说S大的水电专业在国内还是排的上号的,但其他专业就……”

童瞳打断他,交了志愿单,拍拍秦澍的肩膀,反过来安慰他:“好了,我陪你。”

一个月之后来了两张通知书,一张S大电气系,一张外语系,秦澍拿到通知书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童瞳,看到他手里同样的通知书,笑得眉目舒展。

少年迎着夏日烈阳下笑成一道光,那笑容童瞳一直记得,他觉得很值。

公交车跳过一个大坑,童瞳被颠得整个人离了座位再重重砸下来,心都要吐出来了,秦澍,童瞳默默念了遍这个名字,他想快点见到秦澍,他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只要见到秦澍,他就能再活过来。

突然又想到,秦澍说过今年生日会亲手给他做个蛋糕,童瞳骤然从座位上坐直,这个念头蹿了出来,好像心里的沙漠涌出了一小股清泉,细细的,缓缓的,却顽强地散发出柔软滋润的气息,他把手肘搭在前排座位靠背上,把脸轻轻埋了进去。

今天是他生日,童世宁不记得,郁星竟然也忘了,没关系,只要秦澍记得。

秦澍,秦澍,他会在房间里等他,一个丑丑的但是是他亲手做出来的蛋糕,跟他说,小瞳,二十一岁生日快乐。

公交车进了市区边缘,拐了几个弯,进到夜明珠拥挤狭窄的街道,这一大片混乱杂居拥挤不堪的城区却有个最璀璨浪漫的名字,夜明珠,S大大概是这片区唯一的明珠,几万人的青春之花开在世俗嘈杂的尘埃里。

童瞳没到终点,在S大侧门就下了车,穿过侧门外热热闹闹的市场,斜下坡走过一条巷子,便是一大片民居,S大不想住校的学生大多在此租房,其中一幢的其中一间,童瞳在刚刚过去的大三暑假租了下来。

大二的时候秦澍倾其所有,把从初中就攒下的压岁钱零花钱全都砸了出来,在侧门边拿了一间门面房做成了只有一张台球桌的小酒吧,可以打球可以喝酒还能唱K,这间店很受学生欢迎,什么都可以玩还便宜,周围三教九流的年轻人也喜欢腻歪在这里,虽然都是年轻人,但校内外的人,一眼就能分出来。

暑假的白天童瞳满城跑着做家教,晚上秦澍看店,他在旁边网吧当网管,他不喜欢暑假的酒吧,没了学生,全是下三滥的社会无业青年,乱哄哄的鬼叫唱歌声,骂骂咧咧的打球声,等到酒吧关门,他再等秦澍一起回家。

童瞳让秦澍晚上也来出租房里住,秦澍跟他一样不爱回家,他家里是另一种高压,父母都是大集团的大领导,对儿子也像对下属,说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大学之后他也是能不回父母家就不回去,但寝室太热了,没空调没风扇,童瞳见不得秦澍受这个苦。

秦澍去了,童瞳帮他一起从寝室把东西搬了过来,电脑书衣服鞋子游戏机乱七八糟一大堆,搬家那天童瞳跟过节一样。

秦澍跟童瞳一起住了两个月,夜夜睡在一张床上,童瞳从背后轻轻抱着他,空调温度打得低,抱着也不会嫌热,何况童瞳也不乱动,就只是抱着。

有天夜里秦澍翻过身来,童瞳迷迷糊糊地醒了,秦澍哑着嗓子说:“以后晚上我还是不来了,瞎耽误你。”

童瞳一下就全醒了,支棱着撑起肩膀,口气比骨头还硬:“跟谁不是耽误?我愿意被你耽误。”

秦澍还要说什么,童瞳把脸埋进他颈弯:“不听!我要睡觉!”

夜里一声叹息,秦澍揉揉颈弯那头毛茸茸的软发,伸胳膊搂住了他。

童瞳径直去了出租房,秦澍不在,夕阳从玻璃窗折射|进来,屋子里一片黄澄澄的,冰箱上用磁吸贴着一张醒目的红字条:打开冰箱。

是秦澍的字,童瞳嘴角带起一抹笑,打开了冰箱,底下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两排罐装柠檬茶,是童瞳最喜欢的饮料,上面一层只有一样东西,一个小小的,毫无章法的,丑丑的蛋糕。

沙漠里那股甘泉滋养出的花终于“嘭”地一声开了,冰箱的冷气扑在童瞳脸上,丧家犬的粉尘和汗全都不见了,换成冰天雪地的清爽和干冽。

童瞳小心翼翼托出了蛋糕,放到了餐桌上。

普通的白色奶油底座,上面一层却铺了满到堆出来的水果,童瞳最喜欢吃裹了鲜奶的水果,秦澍就做了这个最简单,却又最让童瞳喜欢的口味,他看着那一层切得磕磕巴巴的水果,想象秦澍粗手笨脚削皮切水果的样子,闷头笑了会,一定都是秦澍自己切的,才这么丑。

他笑出了声,仔仔细细看了个饱,拿了一小块芒果沾了丝奶油吃了,小心翼翼把蛋糕又放回了冰箱,秦澍不在,他一个人吃没意思。

他给秦澍发消息:在哪呢?蛋糕看到了,颜值3分,口味满分。

等了半天秦澍没回消息。

屋外的天光一寸寸暗下去,童瞳莫名觉得有些不对劲,他的生日,秦澍没道理找不见人,他起身走到卧室,脑子里突然“嗡”地一声。

书桌上秦澍的电脑不见了,角落里一把吉他一把贝斯都不见了,他冲过去掀开床单,床底的篮球足球,秦澍的行李箱全都不见了,童瞳最后打开衣橱,半边衣柜空了。

整个人跌坐在床上,童瞳反应不过来,这是什么意思?秦澍……搬走了?

怎么可能?!他从学校回家再回这里,总共离开不到四个小时,秦澍就趁这么会当口搬走了?

童瞳满屋子乱翻起来,不对,不可能。

什么都没找到,所有跟秦澍有关的东西,全都不见了,他什么都没给童瞳留下,一句话一张纸一条消息,什么都没说,真的就这么搬走了。

除了那个丑蛋糕,还有那张破红纸。

童瞳闭上眼,那好不容易,被清泉扑灭下的火又猛地蹿了起来,那朵花迅速颓败干枯腐烂,化作了齑粉散在了风中。

为什么?为什么要走?为什么是今天?

为什么任继凯那个人渣能骗得了郁星?为什么不分手?为什么要搬走?为什么在我的生日当天搬走?

他想不明白,小小的出租房一团凌乱,最后一抹阳光照进厨房,反射出一道利光,童瞳眯了下眼,那是一把刀。

太好了,刀,妈的今天一天都在找刀!

他冲进厨房,那是秦澍切完水果的刀,抹得干干净净后挂在水槽旁,被童瞳一把拎起。

他把刀塞进包里,一刻不停地冲出门,铁门在身后砸得震天响。

不知道秦澍在哪,他躲起来了吗?路过侧门边秦澍的酒吧,不开霓虹灯的时候,门头招牌上的“绿岛”两个字落满了灰尘,格外破败,酒吧还没开门,童瞳直接冲到秦澍寝室。

寝室大门敞开,里头五个人正在联机组队打游戏,人人手里托着一杆枪,在一片迷宫一样的地方搜寻厮杀,正打到激烈处,杀人的聚精会神,被杀得跳起来摔键盘,童瞳站在门边看了会,秦澍的上铺刚被人杀死,跳脚骂了一通后转头看到童瞳,楞了下,童瞳问:“秦澍回来过没?”

上铺指了指空荡荡的下铺床位:“回啥啊,床都空了,他不是已经出去住了吗?”

童瞳点点头,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那把刀装在空落落的包里,一下下撞着他的后背,他绷着一股劲,他不信找不到秦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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