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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再也不见!
5
从六岁到十四岁,我至少和十个城市说过再见。
习惯成自然,很快我再也不是那个会因为告别就轻易哭泣的傻瓜了,无论我新到哪个地方,无论我的老师和同学对我有多热情,我都不会投入感情,反正很快就要转学说再见,只要不投入就不会那么伤心。
有一天,我看到草叔在他的一本书上说:有的人习惯沉默寡言,外表看上去健康光鲜,内心其实早已伤痕累累,他们总是不热情,也不合群,不是因为自私和冷漠,他们只是想自我保护。
鼻子突然酸酸的,草叔说的就是我这种人。
自我保护让我变得越来越冷漠,也让我越来越孤独。
6
终于,十四岁那年,我们在西南一座三线城市定居了下来,从此不再颠沛流离,四处漂泊。
这里矿产资源丰富,爸爸用过去挣的钱一口气承包了好几座矿山,财富很快如流水一样滚滚而来。接着爸爸又开始进行各种投资,从加盟餐饮业到开办工厂,从创立学校到入股医院,感觉这个城市有一半的事儿都和他有关系。每天来找他的人很多,他们都说他是这里的新首富。
是的,爸爸在不辞辛劳地折腾了十几年后,终于取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
只可惜,他钱再多,也不能解决我的孤独。
说起来,这些年来虽然我们朝夕相处,但关系其实一直并不亲近,且随着我年龄的增加,变得愈发拧巴,我们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多。我很少叫他爸爸,在心里我干脆直呼其名或者称他为老鹿。
当然,我也谈不上讨厌他,不管如何,他毕竟是我的爸爸,而且他对我确实很好。除了生意,他唯一关心和在乎的就是我的成长,并且为之殚精竭虑,甚至因为怕影响我的心情,他始终拒绝再婚,可对他做的这一切我都不会感动,因为我一直认为当年他把我从妈妈身边带走太过绝情。
和母爱相比,他给予我的一切似乎都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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