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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被雷劈了似的愣了一会儿,然后反应飞快地拿起手机,打开自拍镜头,从手机屏幕上窥视后方的情况——还真是乔杨。
他还是老样子,英俊的,明朗的,离奇的顺眼,穿了件设计简洁但看得出质感上佳的白衬衫,配一条水洗好看的浅蓝色牛仔裤,短发利落清爽,让人莫名其妙就想奔着有他的地方而去,像向日葵追随太阳似的那种情不自禁。
多年前,乔杨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是大多数女生会喜欢的样子,多年后,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则变成更多年龄段的女生会喜欢的样子了。
我看着许久未见的乔杨,心里突然暗戳戳地想:如果一切推倒重来,洛瑞行和乔杨都瞎了眼一样疯狂爱上我,同时追求我,我会选谁呢?
——当然是乔杨,秒的时间就给出了答案。
洛瑞行长得比乔杨更出色,从世俗角度看,条件也更优越,但他气势太惊人了,处事风格亦正亦邪,心思阴晴不定,和他在一块,我白头发都早生好多年,而乔杨不一样。
他是我的美好时光,他和我所有美好的过往捆绑在一起,他就是我的少女时代本人。
想起来,我第一次喝星巴克,便是和乔杨一起。高二那年的春天,城中开了第一家星巴克,年少的我对这家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的“小资专属”咖啡厅向往不已,便约了乔杨一起。
我没好意思告诉乔杨,那时的我一个人不敢进星巴克,虽然兜里揣够了钱,但很怕自己点单时结结巴巴地露怯,当场暴露自己没见过世面的事实。
那天乔杨先到,隔着门冲我挥手,我光顾着看他,大意了,春心萌动地朝里跑时一头撞在玻璃门上。
“砰”一声巨响,玻璃门没碎,但我的脸几乎从三维立体被撞成二维平面的,脑门上还鼓起一个大包。
整个咖啡厅的人都看着我,包括乔杨,然后大家同时笑起来。
很少有人大笑时还是好看的,因为夸张的表情会让五官变形,可乔杨连大笑时都英俊逼人。
他的笑容是会发光的,璀璨得像钻石,他的笑容还有香气,我用眼睛就能闻到。
当时的我一边糗到想哭,一边又沉醉在乔杨的“美色”里无法自拔——我当时可能算得上是“潜伏”在乔杨身边的头号花痴吧。
可我在心里把花痴的心路历程都走了一遍,乔杨也没想起来替我开门。他甚至在我灰头土脸地进门后还在笑,还用尽毕生描写的才华,比手画脚地形容我的脸挤在玻璃上那一刻之好笑。
我恼羞成怒,誓要把乔杨挫骨扬灰。后来他把柜台里所有的蛋糕品种买全给我赔罪,我才勉强同意高抬贵手,饶了他这一次。
可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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