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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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城男人,以“耙耳朵”享誉国内,有两大原因。

第一,脾气好。

第二,厨艺好。

显然,能限制女儿自由的莱爸爸,两样好处都没占。

一盘“水煮牛肉”,咸的要死。

一盆“芋儿鸡”,鸡没熟透。

一盘“蒜泥白肉”,能腻死人。

莱爸爸很是尴尬,最终还是把做饭交给专业的厨子,才让一家几口吃饱。

饭后,在书房,莱莱手里捧着一杯咖啡。

咖啡的焦香气袅袅,窗外依然是绵绵阴雨。

在这个氛围里,她忽然很想唐思礼。

他一直想知道她给他送咖啡的原因,她到现在也咬死没说。

以后他要是知道她曾经动过分手的念头、且展开了实施,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她喝了一口咖啡,心中不由感叹,有钱人的生活真是好啊。

可人生,并不是一杯奢华的咖啡能下定义的。

“早已经物是人非了,爸爸,您还不想承认吗?您以前最拿手的几道菜,也忘却的一干二净。”她抿了一口咖啡,“您现在想端起父亲的架子,影响我的人生,太晚了。”

莱爸爸还想要解释,她抢先,“什么叫为我好呢?您觉得我和妈妈在国外,没有您的那十年,我是不知道好坏、糊里糊涂长这么大的吗?”

她放下咖啡杯,“既然您请我过来,我就看看在大别墅里住着,幸福指数会有多高。希望两天后,您能想明白。您终究是我的父亲,我不想走到鱼死网破的那一步。”

下午三点钟,莱莱睡醒午觉,在音乐室摆弄她那些儿时的乐器。

唢呐,葫芦丝,古琴……其实都已经忘得差不多。糊弄外行还可以,在内行面前演奏,是要把她奶奶生前的名声给搞砸。

她吹了半支唢呐曲时,萱萱敲门进来,也取了一支唢呐和她合奏。

她倒是没有想到,萱萱吹得极好,如果奶奶还活着,一定会夸赞萱萱是个好苗子。

一曲《百鸟朝凤》吹完,萱萱又开始演奏起一支葫芦丝。曲声悠扬,十分婉约。

待放下乐器,两姐妹站在窗前观景。

外面的雨丝已经停歇,他们共同的父亲在庭院里,带着一只边牧飞飞盘。

飞盘旋转着被丢出去,边牧像闪电一般飞奔过去,在最接近飞盘高度的地方,往空中一窜,叼住飞盘飞快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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