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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在如今这个年代,家家户户早就都用上自来水了。
但李振默的家不是。
两口之家,一个月的水费,怎么都得用上十几二十块的样子。
用他的话来说,都可以买一两斤肥肉回来加餐了。
为了省下那笔水费,他宁可多走几步路,去河边挑水回来使用。
因为他永远也忘不了儿时家里缺钱时的窘境。
尽管母亲一省再省,几乎到了连饭都吃不上的地步,都还无法凑齐区区那点学费。
要不是两个舅舅时不时地偷偷接济一下,搞不好都得出大事。
懂事的李振默只念到了初三,便死活不肯再去学校。
他怕有一天自己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只看见一具冰冷的尸体和一个破败的家庭。
那样的悲剧,他绝对无法去面对。
这个家,需要一个可以擎起整个天空的男人。
而他,就是那一个人。
所以,李振默毅然决然地退了学。
就在那一天,李金梅拿着棍子撵了他好几公里,都没能逼其改变主意。
最后,就连她也彻底绝了那份心思。。。。。。
“哎!你的衣服怎么会那么脏?还是丢了吧?别洗了,全部换我的。”
李振默一边帮病人脱掉脏衣服,一边在那里唠唠叨叨。
而病人静静地站在那里,仔细地观察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他的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东西都要从零开始学起。
可是,任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傻子的病人,却具有一个普通人无法拥有的能力。
那就是过目不忘。
哪怕仅仅只是粗略地扫过一遍,所有东西就能全部烙印到他的脑海中。
李振默对他说的话,做的事情,正慢慢地融入了他的生活里面。
“哗哗!”
一瓢接一瓢的冷水,从头淋下。
待病人的全身都湿透以后,李振默从旁边的盒子里面拿出一块已经使用了一半的香皂,慢慢地抹到了对方的头发和身体上面。
同时,嘟囔着说道:“闭着眼睛,就这样用手搓一搓。哦!对,就是这样。很好,你自己来。”
接下来的那一幕,让李振默感觉到非常有趣。
不论他教什么,病人马上都可以学会,根本就不用自己去操心那么多。
看来对方并不是什么傻子蠢蛋之类的货色,而是单纯的失忆而已。
这一意外的发现,令他激动不已。
因为李振默可不想拖着这么一个油瓶,到处寻找赚钱的机会。
那将会是一个很大的累赘。
但如果是一个听话的小弟,情况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两个人挣钱,总比一个人要多吧?
并且两个人一起共同进退,胆子与底气,总要比一个人的时候强吧?
而他,只需要为其提供一份可以果腹的食物就可以了。。。。。。
这一个晚上,李振默的家里,破天荒地亮起了那盏最费电的大白炽灯。
吃饱喝足后,他激动地翻出了自己以前的小学课本,兴致勃勃地教起了自己的未来小弟。
“呢,呢,呢,期项向天歌。”
“白苗服滤嘴,红掌剥亲剥。”
“打住,打住,你在学校里面,都学的什么东西?”
原本饶有兴致地坐在一旁,看自己宝贝儿子给别人授课的李金梅,忽然大声制止道。
她根本就没有料到,李振默的国语水平,居然会烂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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