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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粗暴与温柔
万思君被打劫的那块名贵手表当晚便落入耶突手里,他把手表放入床头柜最里边说:“这玩意儿卖了能买不少好水果呢。”
“你是缺那买水果钱的人吗?而且自己还卖水果。”吴签笑着说。
“做人得忆苦思甜,我的钱来之不易,你知道的。”耶突说。
“老板这么珍惜金钱,若是金钱和万思君只能选一样,你会选什么?”段春好问道。
耶突笑着说:“我当然会选择金钱。”
吴签一把搂着段春好哈哈笑道:“这下你心里平衡了吧,爱情只是成功男人的生活调剂品。我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我的钱、人、心都给了你,知足吧。”
“老板,你怎么是这样的人啊,我替万思君对你太失望了。”段春好靠在吴签怀里说。
耶突看着搂抱在一起俩人说:“别在我面前秀恩爱啊。阿签你转告阿胜他们,大家出入一定要小心一点,李赞跑了,我怕他对你们下手。找到他我一定要让他血债血偿。”
“放心吧,大家都已经加强戒备了。”吴签看着耶突说,“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都是好不容易从泥泞里走出来的人,就别再踩进去了,我知道李琛的死让你很自责,你已经尽力帮他,你非常清楚干他们那一行就是充满血腥杀戮、不断地被强者替代。你想想万思君,他也绝对不同意你再沾染过去那些东西。”
“尽快找到他,我要好好教训他一顿。”耶突听吴签的话改变了主意。
早上万思君醒来时,衣帽架上备着一套崭新的浅粉色衬衫和西裤,他知道是林美贤昨天给他买的。从没穿过粉色衣服,不知穿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效果。
自昨晚知道自己身上的特殊气味后,他决定早晚冲个澡,出门喷香水。
万思君穿着新衣服一出房门,胡强立马赞叹道:“嫂子真会挑选衣服,这粉色衬衫将万总衬托得更加精神也更加好看,脸上白里透红,比女人还好看。”
胡强这一大嗓门的夸赞,屋里的人都赶过来观看,都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万思君,刚给玻璃杯里倒好牛奶的林美贤用手捂住了眼睛。万思君穿的粉色衬衫太辣眼睛了,就像胡强夸的,粉色衬衫将他的脸上皮肤衬得白里透红,没了往日的英气,反而有股媚气逼人的味道。
万思君环视众人一眼,面无表情返回房间,再出来时,换上了往日的白衬衫。
林美贤赶紧过去揽着他肩膀小声说:“我待会去换个颜色,换个深色的,肯定会衬托出你的潇洒身姿、男子汉气概。”
万思君一笑说:“你觉得我穿着好看就行,我没意见。”
林美贤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要真让万思君穿浅粉色衣服出门,自己更不敢与他站一块,因为自己比万思君看起来更像男人。她反感人家叫她男人婆,万思君反感人家说他好看没男子汉气概。
万思君刚进屋看到客厅化妆了的龙妈吓一跳,不自知的那人迎过来笑着说:
“你也被干妈的妆容惊艳到了吧!思君啊,干妈和王教授约好一起去吃早餐,你大哥的早餐和你的水果我都摆在餐桌上了,有什么需要就吩咐管家老王。”边说边要往外走。
万思君看龙妈脸上厚厚的带着裂纹的一层白粉,忍住想笑的冲动,边拉着她去卫生间边说:“干妈,您先别慌着出门,我帮您再整理下。”
“哎呀,我特意精心打扮过了。”龙妈拽着万思君不耐烦地说。
万思君干脆照实说:“您这样打扮会把王教授吓跑的,不信您自己去照镜子看看,脸上跟干裂的土地一样,一说话脸上的粉直往下掉,还有您这血盆大嘴……我乍一看都被您吓一跳。”
“你不是被我惊艳到?”龙妈赶紧跑去卫生间一照镜子,立马惊叫起来:“儿子啊!怎么办啊,我好不容易化的装怎么变成这样了?别人都化妆了,我不想显得比别人老土。”
“王教授是知识分子,不一定就喜欢浓妆艳抹的女人,您天生丽质,不擦粉更好看。”
龙妈快速把脸给洗了问道:“思君,你跟王教授同是Z国人,而且他又听你的话,对你评价也高,你说我跟王教授吃早餐的时候得注意什么吗?”
“您怎么对待我,就怎么对待他。”
“就这样?”
“就这样。”
万思君送龙妈出门后像往常一样来到龙霆军房间去先放热水,然而却被他叫住了:“今天不冲澡,你过来。”
他犹豫了下还是走到龙霆军床边:“大哥,时间不早了。”
龙霆军靠在床头上拍了拍身边示意他坐,自己掏出香烟点火抽起来:“今天不着急,我和人约了十点打球。”
万思君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夺龙霆军手上的香烟,大着胆子在床边坐下说:“大哥似乎早上一根烟少不了。”
“你今天喷香水了?”龙霆军问。
“是的,偶然间闻到这个香水味觉得很好闻就买了一瓶同样味道的。”
“呛鼻,我不喜欢香水味,你去冲个澡把衣服换了。”龙霆军命令似的说。
万思君不敢违抗龙霆军的命令,去自己休息的客房冲好澡换了衣服出来,龙霆军还躺在床上,并朝他招手示意他过去。
他直觉不能靠龙霆军太近,站在床尾说:“大哥还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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