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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凌晨五六点时睡了半小时,因为没在工作状态,睡前的护肤他一律没做,这会儿才感觉到皮肤有些干,嘴都起皮了。
博钦在车后座拿出手机,打开了前摄像头,还行,还是很帅,有一种颓废的酷劲儿。
说来挺讽刺,博钦今年25岁,满打满算却只进过博家老宅四次,最长的一次是16岁那年被接回来,一共住了两个月。
那是现在想起来都能让博钦不自在到起鸡皮疙瘩的两个月。
一个小时后,博钦被前面穿着正装的男人叫醒,他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地带上了帽子。
博家老宅很大,建筑都是中式,博钦第一次来时被那种厚实的郊 醣 團 隊 獨 珈 為 您 蒸 礼底蕴和用金钱堆出来的贵气感到过震撼,那是他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金钱、权利和地位的美妙之处,让穿着劣质卫衣地摊牛仔裤从海岛来的乡巴佬博钦无地自容。
将近十年过去,博钦再一次穿着卫衣牛仔裤走进博家老宅,甚至连当初领他进去的秘书都是同一个人。
今天天气不错,天高云淡,日朗风清,博钦转手插在卫衣前面的衣兜里,懒洋洋地跟着秘书走进大宅,在路过小花园时冲出一只狼狗,身后跟着一个穿旗袍的女人,正着急地喊狗的名字。
狗冲着博钦而来,秘书一如既往地站着,没有任何动作,博钦侧过身面对着扑面而来的狗,正准备抬起脚时那只狗居然停了下来,蹲着怒视博钦,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博钦不动声色地收回脚,笑了笑,心想,又是这只小畜生。
那个穿旗袍的女人连忙拉住狗的牵引绳,有些气喘地向博钦道歉,博钦打量她,应该和自己一般大年纪,气质娴雅,肤白貌美,是博有照喜欢的类型。
旁边的秘书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李小姐。
那位李小姐像是反应过来了,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说:“你是博钦吗?天哪,你真的是博钦,我听过你的歌。”
博钦挑了一下眉,有些诧异。
这个女人对他表现的惊喜和喜爱让博钦有些受宠若惊了。
“蕙兰。”小花园后走出一男人,皮肤有些病态的苍白,他抬眼看博钦的穿着,淡淡地说:“家里不是你那圈子,穿正规一点,今天什么日子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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