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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这句话说明你买的是防盗章。 计划乍一听特别完美, 几乎挑不出来什么毛病, 可是路爵心里却总觉得不怎么踏实。
江恒说他这是反应过度了。
路爵当时以过来人的口吻, 反驳了他一句:“你没养过孩子,你不懂啊。”
江恒温润的笑了笑:“你,竟然, 也会说出,这种话。”
改变悄无声息, 路爵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他最喜欢哼的一句歌词就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之前对于两个人的生活简直无法想象, 就更别提和别人组成家庭,携手共度余生了。
所以, 他的床伴一直都不固定, 在感情世界里也从没认真过。
他跟路天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会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但是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好。
听见他这感想, 江恒当时笑了笑说:“所以, 你对,小、小天的,喜欢, 是那种, 对小、小猫小狗,的吗?”
路爵没细想, 摇摇头说不知道。
他没法知道, 这路天毕竟不是小猫小狗对吧。
那一夜他睡得恍恍惚惚, 又做了那个相似的梦。
视网膜传来一阵刺痛,他努力的想睁开眼睛,却只能看见面前的一片猩红。
黑夜潮水一样吞噬了四周的景物,混沌的雾气中,传来一阵阵血腥的味道。
一个男人的脸隐匿在黑暗中,还时不时冲他露出微笑。
路爵努力想要看清他的脸,但却只是徒劳。
大脑突然传来尖锐的嗡鸣,他痛苦的弯下腰捂着头部,再睁开眼的时候,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冰冷的手/枪。54/式,铁黑色。
路爵毫不犹豫的举起枪,把漆黑的枪口对准了那个面容模糊的男人。
——嘣。
鲜血迸溅,开出一朵朵颜色妖冶的罂粟。
他杀了那个男人。
枕着被冷汗浸透的羽绒枕醒来,路爵唯一的感觉就是头痛欲裂。
睁开眼看到头顶的天花板,犹豫了一下还是起了床。
走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路爵从镜子里看到一张略带疲惫的脸,一张帅了整整四七二十八年的脸。
挺拔的鼻梁跟眉宇形成深深的沟壑,剑眉斜飞入鬓,凭添一股英气,不笑的时候会给人一种隐隐的压迫感。
路爵对着镜子漫不经心的摸了摸下巴。
他也没穿上衣,镜子里的文身从左手手臂一直延伸到肩膀上去,这个黑色的图腾,还他妈有点抽象。
洗完脸刷完牙,路爵就地来了数十个伏地挺身。
他净身高一八五,平常站直了,身材挺拔紧绷如同满弓。肌肉是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锻炼出来的,线条犹如雕刻。再加上他骨架窄长,所以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一挂的。
他腹部沟壑纵横,八块肌肉一块儿不落,漂亮的人鱼线紧紧收进内裤里,与肩部形成完美的倒三角。
豆大的汗珠随着他运动的动作,从喉结滚落到骨窝,描摹出颈部性/感的线条。
路爵呼了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拿毛巾漫不经心的擦了两下脸。
低头瞄见了腰窝上那个寸把深的疤,像这样的疤他身上有不少,肩膀上有,手臂上有,后背也有。
关于这些伤口,路爵曾经进行过猜想。
老子以前绝壁是个黑/社会老大,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带着两百多小弟,手里拿着一把刀,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
酷到爆炸。
某天,风云突变,老子的江湖地位不保,被兄弟插刀,在腥风血雨中差点没被炸死,江恒开直升机把老子救到一个小破城里,于是老子才沦落到开酒吧的地步。
可是,经过几番思索,路爵觉得这个猜测有一丢丢不现实。
因为,江恒应该不会开直升机。
所以,故事的版本应该是江恒开着破旧货车把他运到这里。
操,逼格一下就down下来了,路爵拒绝接受现实,还是活在幻想中开直升机比较帅气。
出门之前,大东给路爵打了个电话,说已经到了S市一切安排妥当,叫他不要担心。
路爵拿着手机点了点头,想起来大东看不见他点头,于是犹豫的问了一句:“你能不能把手机递给小天?”
路天不会说话,把手机递给他猜哑谜吗。
大东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照做了。
“小天,记得不要随便脱衣服。”路爵说,“不要咬人。”
想了想路爵又说:“也不能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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