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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华的美食,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却是用兔子肉重组了其身前的风姿。
从这个摆盘来看,诺华的基本功很扎实,几乎没有任何瑕疵,堪称完美的一个摆盘。
“你们两个以诺华的完成得最快,就先食评他的吧。”南城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看着洛小夕。
洛小夕一边吃着棒棒糖,一边耸了耸肩,丝毫不在意这个先后的问题。
南城紧皱眉头,难道这个家伙不知道先吃和后吃的差别吗?像这么重口味的美食,先吃的话给食评者一个强烈的第一印象。
等到食评第二道美食,就会被第一道给冲淡了。
苗先生倒是淡定很多。
他可是见识过洛小夕大大小小的食决,这个家伙只要让别人先食评,就意味着这次的食决稳。
哪怕是第一印象太强烈,锁住了舌头的味觉又如何?
洛小夕的美食,就像是一把万能钥匙,能够解放你的舌头,让你感受到何为美味不可言喻。
“诺华,你这道菜的摆盘很不错。”南城走了过去,低眸看了眼诺华的红烧兔肉。“不知道你这一道菜是什么名堂?”
诺华咧嘴一笑,自信地说道:“天降神兔。”
“哦?”南城挑了挑眉,淡淡地说道:“你这个菜名是贴合了天空的主题,就不知道其内涵合不合格了。”
说着,他拿起了筷子,从兔子的头开始,夹起了一小撮肉,送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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