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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盘丝绣
秦桐其实是个很能忍耐的人。
自年幼时起,他家境贫寒,年纪小小的他不知道过了多少饥寒交迫的日子。衣不能温,饭不能饱,肆虐的西北风侵蚀他的身体,抓把白雪做馒头填充他的肠肚。年景不好的时候,贫苦人家大多都挨饿,那时像他一般年岁的孩子都少不了饿的嗷嗷直哭,可是秦桐却从没吭过一声。
长大以后,他被抢回秦家,虽然不再缺衣少食,但却饱受精神上的折磨。父亲不喜欢他,主母不待见他,兄弟姐妹看不起他。他们明里暗里的拿话挤兑他,时时处处给他下绊子,他就如同掉进了妖怪洞的唐三藏,若是寻常人早被逼疯了,可是秦桐没有,他依然坚韧的活着。
嫁给李以榷,是他一生最大的不情愿。他与原本海誓山盟的人咫尺相隔,虽然他们朝夕相对,可却成了彼此一辈子的爱而不得,这简直是比轮回还苦的折磨。秦桐被迫服食百子丸,忍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他也是男儿身,又不是女娇娥,凭什么要雌伏别人身下,还要为人生儿育女?他所有的骄傲和尊严都被践踏。
一生几乎所有的苦难他都挨了过去,安安静静的挨了过去,从来没有喊过一声,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声。安静的几乎让人要以为他从来不觉得这些是苦难。
但此时此刻,秦桐的嗓子里发出压抑的哀嚎,十根被夹得血肉模糊的手指仿佛承载了他这一生全部的痛苦,剧痛无比,而且直击心灵。
秦桐不是不能忍痛,而是忍受不了这绝望。他知道所谓夹手指不过是白尺高楼的第一级,他已经拥有了一个痛苦的开始,接下来将面对的是痛苦的过程和痛苦的结束。 最让他感到绝望的,是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来李以榷的救援。
他曾经想过,也许李以榷会为了名声而救他。可是他知道,那不过是安慰自己的想当然罢了。李以榷的确有可能会为了名声而救他,但是更大概率的,李以榷会为了顾全大局而舍弃他。这个感觉伴随着分秒愈加的疼痛而愈加强烈。
疼痛的刺激越来越大,秦桐对痛的感觉也越来越灵敏。他再次模糊了对时间的概念,只不过上次是因为黑暗,而这次是因为疼痛。秦桐希望自己赶快晕过去,他觉得这样可以减少些疼痛的感觉,可惜偏偏不如他的愿,越是疼痛,他就越是清醒。
白驹过隙的时间在秦桐的手指上缓慢的流转,疼痛虽然缓慢,可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却来得极快。很快,秦桐那嫩若削葱的手指便已经不成人样了。五根手指,根根滴血。
鲜血总是能点燃魔鬼的欲望。秦桐那双变得恐怖又惨烈的手极大的刺激了多图鲁和阿达奎,他们两个变得愈加兴奋。
“啧,真是一副美景啊!”阿达奎赞叹道。
阿达奎的手顺着秦桐露在衣领外的脖颈摸了下去,一路扒开原本裹得严实的衣服,让秦桐白皙的身体暴露在空气中,“将军,你瞧啊,这里还有大量的留白呢,怎么能让梅花光开在手上呢?梅花要开的漫山遍野才好看。”
“的确是要漫山遍野的花才好看。”多图鲁点点头,“不过漫山遍野的花怎么能只有梅花呢?要多些品种才好啊。”
阿达奎:“将军的意思是?”
“你觉得盘丝绣怎么样”多图鲁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冰冷和嗜血,仿佛是老鹰在欣赏自己的猎物。
“妙啊,将军说的真是妙!”阿达奎的眼神里也冒出精光,接着他便让人去拿那盘丝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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