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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实在太需要用这种反复的动作来证明,这个男人还活着。
宫三昼很早熟,他比同龄的孩子要聪明许多。
一岁的时候,宫三昼就开始记事了,他读的懂周围人的神情,即使表达不出那是什么意思,他也能明白那对他来说是好是坏。
他知道家里有两个妈妈,一个是哥哥姐姐的妈妈,一个是他的妈妈。
可爸爸就只有一个。
这些关系理起来太复杂了,他宁愿装着不懂,装着看不懂哥哥姐姐厌恶的眼神,装着看不懂妈妈厌烦的眼神,装着看不懂另外一个妈妈要把他撕碎一样的眼神,装着看不懂爸爸刻意忽略他的眼神。
宫三昼努力的做一个聪明优秀的宫家三少爷。
因为利益,白家逼着宫骋休了正妻娶了白若岚,这本来就是一个不被祝福,充满诅咒的婚姻,所以这个婚姻的结晶,当然也是永远都不会被喜欢的。
这些他都看的懂,只是他不明白,爸爸不是还是自己同意娶了妈妈了吗?妈妈不是还是自己同意嫁给爸爸了吗?为什么要把这件事的错怪到他身上呢?
六个年头的事情,他都是一点一点的,七零八落的分开记着的,用块保护膜把一切遮掩住。直到Jack给他把这一切都整齐串起,放大数千倍的呈现在他面前,撕裂他的保护膜,逼他看这血淋淋的画面。
这么在他心底藏了六年的东西就这么被挖出来了,这种感觉,真是疼得不行,自己默默憧憬着的家人——爸爸妈妈都厌恶恶心自己,哥哥姐姐都想自己去死,还有什么比这更疼的?
突然,背上的手臂把他搂紧了些,宫三昼抬起沉寂如死湖的桃花眼,那股不知何时蔓延出来的纯黑如实体的精神力乖乖的收了回去,他伸出短短的小胳膊小腿,像只小考拉一样紧紧环上男人的身体。
“快张开眼睛,快点。”软软糯糯的声音透过了簿泗的胸膛,闷进了他的心脏里。
一间色彩纯白的房间内,正站在一个透明玻璃温箱前的男人疑惑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心口,正待要想起什么时,他的视线立刻又被女人举起的手术刀给吸引了过去。
女人的刀法极好,动作利落漂亮,十根青葱玉指拿着锋利的手术刀切进一根像婴儿手臂一样的东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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