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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深一边吃面,一边继续道:“我前男友也是搞金融的,但他比你无聊。我跟他约会是想谈恋爱,结果他跟我谈股市谈投资。”
“最可怕的是……”林小深抬起头,带着几分愠怒:“他居然跟我谈别的男人?说什么金融圈的股神巴菲特,什么商业圈奇才?说是他非常崇拜的人?”
林小深咬牙切齿:“要不是我前男友说他不喜欢男人,我真怀疑挖我墙脚的人是他!”
男人听着听着,情不自禁地皱起了眉,沉吟:“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林小深轻哼:“顾铭朗。”
男人没说话了,起身默默替他倒了杯温水,还拿走了他手边的刀叉。
第二天回到宿舍,林小深看见了吵的不可开交的海曼跟那个日本留学室友,原因是他大半夜把自己赶了出去。
两人最后还打了起来。
英国皇家学院的学生非富即贵,林小深一个落魄少爷,自认掰不过他,除了晚上回去睡觉,很少在他跟前晃。
但因为那一架,林小深连睡觉也回不去宿舍了。
因为校方找了自己麻烦。
林小深一边在心里痛骂校方势利眼,一边脚不沾地地跟着海曼在外面找房子,死活不想看见那个小日本,可物美价廉的实在太难找了。
即将露宿街头的时候,男人遛着狗从他身边经过,再次把他给领了回去。
然后给他做了晚饭,问他:“没地方住么?”
林小深真不想说自己被室友给搞出来了,这太丢脸了。
好在男人没问,见他一直没说话,道:“你之前睡得那间房,是空着的,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搬过来住。”
走投无路的林小深眼前一亮:“房租呢?”
“你看着给就好。”
几天后,林小深真的搬了过去,开始了跟男人的同居生活。
他早年过着富家少爷的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以并不懂得做家务这些,就连做个饭他都有本事炸了厨房,苹果都不会削。
可男人跟他全然相反,生活十分自律,什么都会。
早晨7点准时做完早餐,然后上楼叫他起床,催他上学,有时候连牙膏都给他挤好了,放在洗漱间。
晚上吃完饭一起出门遛狗,夜里风大,男人就会提前拿好围巾跟外套,在起风的时候给他披上。
回来时还会顺路去一趟超市,买点他喜欢吃的冰激凌跟零食。
两个多月的相处,林小深发现了,男人跟弗兰克一样自律严谨,甚至有些完美主义。
但区别就是,他会包容迁就自己。
“这次要不要换个口味?你喜欢草莓的话,我们可以买点儿回去。”
林小深盯着一排排冰激凌来回看,最后指着香草味儿的,“我要那个。”
男人拿了几个放进购物车,“好了,我再去拿盒草莓,你在这等我,不要乱跑。”
林小深把他的话当耳旁风,男人一走,他就逛去了其他地方,周末要参加一个Party,他想选个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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