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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长安城迎来了天宝元年的第一场雪。
一大早,陆煊家中的门环就被人粗暴的敲响。
“谁啊。”老头不情不愿的裹着被子开门。只见一张粗狂的脸,正站在门外。
“崔将军!东家快起来,崔将军来了。”老头大喊一声,把陆煊喊了起来。
来人正是崔器。他比预料中的晚了一些。原本以为入冬之前就能回来的。结果一些手续,一拖再拖,最终到了腊月才回到长安。
陆煊对崔器感觉不错,对方也把自己当朋友。两人很对胃口,见到崔器回来,陆煊也很是高兴。
“老头,杀猪。把张小敬,李福山,陈云樵他们全都叫来。今晚我们要好好的喝一顿。”
陆煊原本不好酒的。但是或许如同张小敬所说,他内心深处太孤独了。所以逐渐的也染上了喝酒的习惯。好在是就算是自家的‘烈酒’,其实也就比前世的啤酒度数高一点。
除了陆煊,其余的几个全部都是军旅出身。很快众人就打成一片。就连一向高冷的张小敬,都跟几个人称兄道弟。他也开始意识到了陆煊的行动。有意识的结交这几位军中人士。
杀的猪是一只只有百十斤的半大猪。陆煊还是估计错了这个时代猪的成长速度。按照这种速度,想要长到两百斤左右,至少需要八到十个月。这不仅仅是阉猪能够解决的。营养更是关键问题。然而陆煊不会配置饲料,只能慢慢的摸索。
猪虽然不大,不过肉质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至少那种腥臊味已经大幅度的减弱了。陆煊又用这个时代能够搜罗到的各种香料搭配,最终成功的做出了大唐天宝年间的第一份红烧肉。
用筷子夹起一块肉。连皮带肉,肥瘦相间。肉块随着陆煊的动作,微微的颤抖,如同一块刚刚出锅的豆腐。仿佛稍微一用力,就会被直接震碎。
这道美食当即征服了几个硬汉型的人物。红烧肉要放到后世,有大把的人不爱吃。什么热量过高,宽油劝退。但是在这个年代,高热量,香甜浓郁的口感,却是一种爆炸性的刺激。
“喔喔喔喔......这肉......”崔器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起该怎么形容。
“我陈云樵吃遍了长安城的各大酒楼。但是今天我敢说,整个长安城,没有一处能够做出这道红烧肉。我听说陆兄研究这道菜很久了,如今一试,堪称大成之作。只要上到你的酒楼,用不了几天,定能够风靡长安城。”
“这道菜,会在临近年三十的时候,出现在我的酒馆中。”
“那感情好。到时候,我带着金吾卫的弟兄来给你捧场。保证让这道菜,一天之内火遍全长安。”
“那就先祝县尉大人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了。”
窗外,大雪纷飞。窗内,升腾的热气,伴随着几人的笑声,呼喊声逐渐的连成朦胧的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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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的第一场雪下的很大。大到第二天,满大街都是扫雪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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