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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孟祥现在还有没有在上学,不知道是真的去亲戚家了,还是去孤儿院了。要是去孤儿院了,说不定早就不上学了。
想到这个孟新辞还是有点后怕,要是当初自己倔得十头牛都拉不回来,那估计万均修还真的会把自己送回去。
上学,怎么也比打工好一点吧。他还没成年,学历也低,要真的去打工也是端盘子之类的苦活计,哪有现在这么轻松。
还能出去旅游。
等到路晴锋回来,两个人才终于碰上面。约着去小学附近的那条文化巷买点东西,顺便解决午饭。
路上路晴锋不停在抱怨,说北海热的要死,自己被蚊子叮得一腿的包,还吃不惯海鲜,肠胃炎还犯了。
他是正常健全家庭下长大的孩子,父亲在机关单位上班,母亲则是全职太太,家里还有自己建的房子收租,平日里只用伺候好他这么个小祖宗,剩余的时间就像很多本地家庭主妇一样,打打麻将消磨时光。
这种家庭成长的孩子,这个年纪心里想的自然和孟新辞不一样。
听到孟新辞真的考上了师大附中,羡慕地说:“你们学校的校服好好看啊,我听说我们学校的校服丑得要死。”
孟新辞瞥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要不是你们学校要住校,我倒想和你换换,你不知道附中有多难。你觉得我考的不错了吧?我排名中段,分的班根本不行。以后每周都有周考,三次不行就换班了。”
想到这个,孟新辞满脸苦相,一次旅游换三年修罗场,也不知道他当时为什么要答应。
路晴锋瞪大眼睛,小嘴长得圆圆的,他说:“啊,那么痛苦啊,那你要不要考虑转来我们学校啊,你这成绩肯定没问题的,说不定还能进快班。”
孟新辞立马摇摇头拒绝:“不行,你们学校要住校,我才不去,离家太远了。”
“住校多好啊,得的生活费都能多一些。”
“住校哪好了,我才不要住校。”孟新辞语气坚决。
要是可以,他想一辈子在万均修面前呆着,哪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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