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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动静,他没有回头喊了一声,“不好意思,还没开门呢,七点之后再来吧。”
“我不是来吃烧烤的。”路璃说。
迟煜风顿了顿,起身回过头。
看到路璃,他微微一怔,旋即笑了。
怎么看都和百科里那个英俊小生不是一个人好吗?
不过此刻,确实闻到了他身上那股食肉妖怪的气息。
“那个,你好,我是妖怪经纪公司……”
“我知道,路轩扬大人的独女——路璃大人,您这身这股祥瑞味儿,真是怎么遮都遮不住。”
迟煜风笑眯眯地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我也知道您为什么来,但恐怕要让您失望了,我已经彻底退圈,不会再回去演戏了,你看,我蓄须明志了。”
“为什么啊!”路璃忿忿咬下一块掌中宝,盯着在吧台后忙碌的迟煜风。
距第一次前来拜访,又过去了七天。
这七天,路璃每天都来烧烤店,劝说迟煜风复出。
楚珺禹给她许诺,要是她成功说服了对方,之后一个月,公司提供伙食,菜单都是金子和珠宝。
刘备是三顾茅庐,路璃这是七顾烧烤店。
这迟煜风,比诸葛亮架子还大呢,她堂堂一神兽,纾尊降贵来这破地方吃了又吃(虽然是迟煜风请客),他一点儿面子都不给。
“什么蓄须明志。”
路璃又咬了一块培根金针菇卷,“你当自己梅兰芳呐!”
而且,他一个有丑闻的艺人,还有人请他复出,不是更应该珍惜吗?
路璃翻着手机,搜索迟煜风的消息。
虽然把手机翻烂了,她还是没翻出,迟煜风当年深陷的,究竟是什么丑闻。
“小璃,这是你点的虎皮尖椒。”迟煜风把盘子放在路璃面前,又要去忙。
路璃一把拽住他,生无可恋,“大哥,你就答应了我吧,烧烤我实在吃不下了
“不是吧?”
迟煜风说,“我觉得我手艺还是挺好的啊。”
“连续吃七天烧烤,就是神兽也受不了啊。”
路璃翻开嘴唇,“你瞅瞅我这口腔溃疡,我每天早上起床,喉咙都火辣辣的。”
迟煜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然我去给你下碗素面吧?之后你过来,都给你做点清淡的。”
“我又不是为了蹭饭才来的,你要是再这么气我,信不信我变成真身,把你店的屋顶给你掀了!”
路璃被他顾左右而言他的行为彻底激怒,气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迟煜风赔着笑脸,赶紧拉着她重新坐下,“别别别,你突然把屋顶掀了,这大冷天的,60年一遇冷冬诶,我们不都得冻坏了,我冻坏不要紧,你冻坏了,你爸还不得把我活吃了。”
“你就不怕把我气坏了,我爸照样把你活吃了?”路璃翻个白眼,抓起虎皮尖椒。
迟煜风帮她倒了杯饮料,坐了下来,“你过来这段时间,我店里生意好了很多,我都有点儿不舍得你走了。但是话既然又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再重申一次我的态度,不好意思啊小璃,我不会再去演戏了。”
他看了看一屋子客人,“这间店如果关了,会伤客人们的心,所以我坚决不能关店,更不能把它盘出去,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路璃撇撇嘴,“你不来演戏,你的钱包也会很伤心的。当演员比烤串儿挣钱多了,干嘛不选更轻松更多钱的工作啊?你这忙活一晚上,齁累的,有拍一天戏赚得多吗?”
迟煜风舒了口气,垂眼笑起来,“我以前也和你想得一样,凡事都喜欢挑轻松的,来钱快的做,可是大起大落之后,发现还是守着这个店最开心。”
“老板,十串烤腰子,一瓶冰啤酒!”
“哎来了!”
迟煜风应了一声,站起来,低头看着路璃,“而且我答应了一个人,要好好照顾这家店,直到死为止,怎么能违背诺言呢?小璃,你回去吧,我就不送了。”
……
“然后,然后,我就回来了。”
路璃下巴垫着桌子,把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逐一汇报。
她一脸死相地看着楚珺禹,“我算是把你看透了,想从你这儿吃到金子,跟让我爸往外掏钱一样难,哎,你是不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我爸流落在外,没有认祖归宗的私生子?”
“那敢情好,你快让你爸把我认了吧,让我也当当瑞二代,不想奋斗了。”楚珺禹自嘲。
他挠挠下巴,回归正题,“迟煜风说的这事儿我有印象,不过我记得,把店托付给他的那个人类老头,前些年死了啊,他还守着这店干嘛?我估计这老头都重新投胎了,他完全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
“嚯,你这公司什么毛病啊,签的都是些什么妖怪,个个和人类纠缠不清搞事情,总是经历生离死别,怪难过的。”
路璃掀了掀眼皮,“我就不喜欢和人类玩,命短,必然死在咱们前头,妖怪又不是……”
楚珺禹赶紧划清界限,“说他们就说他们,别扯上我啊,我也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他不愿意多说,岔开话题,“算了,既然你都叫不回迟煜风,这钱看来注定不是我们的,这事儿到此为止吧。”
路璃拽住楚珺禹,“再抢救一下嘛,没准儿能成呢?”
“怎么抢救?”
路璃挑挑眉,“你跟我说说迟煜风的八卦,我把他深入透彻的了解一番,说不定此事能有转机。”
楚珺禹短促一笑,屈指弹了一下她的脑门儿,“你这家伙,跟谁学的,小小年纪怎么这么……行吧行吧,反正这会儿闲着,告诉你也无妨。”
路璃“刷”地坐直了身子,认真听迟煜风那长达近几十年的前尘八卦——
……
和大多数自深山修炼成精的妖怪不一样,迟煜风出生时,就是“城里人”了。
他生在上海,长在上海,连化形成人,也是在上海。
他比深山里出来的那群土老帽的思想要前卫多了,从出生到化形,小日子一直顺风顺水。
没化形前,他老家在法租界的教会学校。
因此,迟煜风在文化水平上,远甩同类几百条街。
他不仅识字,也会写字,还说得一口好英语,甚至还会讲几句法语。
现代化形之后,这么一个“文化妖”,自然很好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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