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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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时候没觉得自己嘴有多欠,直到季鸣忱一个挺身坐直起来,两眼冒光地看着他说,不累,一点也不累。那表情好像自己刚刚允诺了他什么一样。

他突然就很想抽自己两巴掌。

后来他把季鸣忱送到公寓楼下,撵他下车的时候,小孩儿还眼巴巴地拽着他的袖子问他真不上去了?还说骗他说虎妞和他都很想他。

葛出云心说放屁,那猫的记仇程度简直是季鸣忱一手带出来的,就因为自己昨晚关门办事的时候给它丢出去了,等季鸣忱回学校了之后,就追着他又咬又挠,他想去床上躺会儿,那猫一下就窜上去,弓着背哈他,还在季鸣忱的床上打滚,掉了一堆毛上去,以此来宣告那是它的地盘。

和小动物和谐相处真的是门很难的学问。

他上一次亲密接触宠物,还是在关西老家念高中的时候,上个年代的阪神地区主要是靠钢铁支撑经济,他们那个小村子也一样。

不过那时候钢铁厂还没有倒闭,每逢节假日,学生就会去工厂里帮忙,顺便挣些零用钱,葛出云在父母离婚前虽然过得不顺心,但也是个被人伺候长大的大少爷,没干过什么重活累活,刚去的时候处处帮倒忙,最后被老板分配去遛狗。

老板养得是一只圆脸的柴犬,性子倔得厉害,只要它没玩够就别想回家,屁股还沉得要死,葛出云要是敢生拉硬拽,它就敢坐地不起,或者干脆原地打滚,四脚朝天,豆大的小眼睛就这么张狂地看着他,好像在说有本事你给我拖回去。

就像现在的季鸣忱一样。

葛出云冷眼看着他把脑袋拱进自己的肩窝里,搂着他一条胳膊,说什么也不下车,时不时把眼皮掀开看他一眼,那挑衅的眼神放佛在说,有本事你就给我抬上去。

小柴犬撑死也就只有十来斤重,季鸣忱可是能压死十只小柴犬。

“别墨迹,我明天还得上班,我不挣钱谁给你开工资!”

季鸣忱抬头看看他,又快速把脑袋拱回去,“我一定听话,我什么都不干,我就想抱着你睡觉。”

他这话说的,确实有点踩到葛出云的心上了。

季鸣忱的小公寓,布置的杂乱无章,色调也不统一,还有一只脾气贼大的小猫咪,各种维度上的令人糟心。

直到有天傍晚,他看见被落日熨红的那一角阳台,滥俗的白纱帘被轻佻的掀开,枝繁叶茂的光瓜栗被裹挟在微风与晚霞里,自鸣得意地炫耀着自己丰盈的叶子和粗壮的枝干,千篇一律的白T恤也配合着它,在空中荡啊荡。

让他想起了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光脚坐在外婆家一户建的木台上,啃着一只冰镇过的大番茄,一抬头就能看见工厂排风口上冒出来的青烟,那时风扇的杂音很大,打棒球的小孩很吵闹,但聋哑的外婆什么都听不到,她只是用力将他的校服甩得平整,挂在院子里的晾衣绳上,画满了中二语录的校服也在那儿这样荡啊荡,十六岁,他的心里没有晴空塔,也没有东大,只是觉得,或许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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