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要死要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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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要死要活

小姑娘曾用名无数,庄肃认识她时,她叫贺铃兰。

他们在几百年前太平盛世认识,在后来战火纷飞的年代熟识,她很神秘,庄肃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这并不妨碍两人成为朋友。

贺铃兰的灵力比他强,知道的也很多,她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看穿了他是狐狸的身份,当然,也每每都能看穿他的心思。

庄肃知道骗不过她,也没有打算瞒着,所以点了点头说道,“是。”

贺铃兰“蹭”的站了起来,“你为了他自封灵力?!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我知道,左右就是月末那两天饿一点,又死不了。”

“死不了?一时半会是死不了,就是会慢慢消耗你的命,这样下去你活不过二十年的。

二十年是多久,是我们拥有的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一瞬间。这样不行,我替你解开,再耗下去就来不及了。”说着她站起身来就来拉庄肃。

庄肃却后退两步躲开了。

“不要铃兰,我既然做了这样的决定,就是能接受这样的后果,这样就很好。二十年够了,能在一起二十年,已经够本了。”

“够个屁的本!”她骂了一声,“在一百年前那样乱的年代,我们都走过来了,捡了条命活下来了,你现在要为了一个男人死!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庄肃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的铃兰,你说得对,二十年很短。我们都生命可以很长,但是有什么意义呢。

之前我的生命漫长的找不到源头,也看不到尽头,本来我就这么活着,虽然没有特别开心,也并没有特别难忍。就像是喝惯了的寡淡的水,没有什么滋味,将就着喝也可以。

但是,那个傻帽出现了,他像是糖,像是可乐,咖啡,浓酒....是和无滋无味的水完全不同的存在,把我之前的人生衬托的黯淡无光,无滋无味。

我想想,还真是害怕,害怕他死,害怕再回到之前的日子里。所以,我想,我留着那么长的命,也没什么意思。不如拿那些,多换些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铃兰叹了口气说道,“爱情有什么好啊,你们一个个都这样,为了爱要死要活....”

听见铃兰这话,庄肃倒笑了,“用小姑娘的模样说出这么看破红尘的话来,这不是你嗑CP的时候了?”庄肃指着凌寒的上衣说道。

这上衣大概是订做的,背后有一幅大大的严峻卿和白晨的Q版图案。背的包包上也挂着“倾城”二字的装饰品。一看就是资深倾城CP粉。

庄肃这么调侃了一下,倒是想起来。他上次见铃兰还是三年前呢,那时候,嗑CP还没有现在这么盛行,她拿着手机,给他展示她自己P的照片,照片的主角严峻卿和一个小男生,她坚定的说两们两个会是一对儿,是天选,绝对要在一起。

当时他没有在意,因此也没看照片另外一个男主角。

庄肃问道,“你当初不是说严峻卿和一个小男生是天选吗?”

铃兰一笑,“对啊,就是晨宝,看我的眼光多么的精准!”

庄肃一惊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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