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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结束后,“方鸠”捏住他的下巴上下打量着,触及那些深得见骨的伤口,嗤笑道:“我只是想看看,狼崽子和狗崽子哪个跑得比较快。没想到我猜错了,你是条癞皮狗,看得当真一点乐趣也没有。”
方鸠只觉得脚跟一痛,整个人就不受控制地摔在地上。
“嘶!”
温休尔也没好到哪里去,本就矮小的身子硬是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仰头倒在地上,而犬吠声已经越来越近了。
方鸠真的怕小崽子受伤,他还不了解这个时代的医疗科学,光是杜高恐怖的体型就足够把温休尔撕成碎片了。
忍着脚上的疼痛,方鸠酿酿跄跄地站起来把温休尔塞到狭窄的低洼处,用身子护住他,视死如归地看着朝他奔来的两条杜高。
温休尔大概是没想到眼里的低劣小人也会有这么良善的时刻,他愣在原地忘记了反应。
两把利箭“嗖”地一下飞过来,把还在奔跑过程中的两只恶犬打伤在地。
也就四步远的距离,方鸠捂着狂跳不已的心脏,看向来人。
蓝伯特因为太过恼怒,眼里的情绪还没得及收下去就对上方鸠看过来的视线,他耳朵尖霎时红了个彻底:“哥哥……”
方鸠觉得蓝伯特看他时的目光实在有些古怪,可又说不上哪里奇怪,他还没有细想,蓝伯特就恢复了先前彬彬有礼的模样。
回过神,方鸠把温休尔重新抱起来,着急地检查着他的伤势,发现只是擦破了点皮之后,大松了一口气,只是还是心疼得不得了:
“蓝伯特,你带他回去上药吧。”方鸠小心翼翼地把温休尔递给蓝伯特,生怕又把人摔下去了。
蓝伯特看着方鸠露出来的半截手腕,脸色忽然低沉下来:“你的手。”
白皙的手腕蜿蜒着狰狞的血口,细小的灰尘和泥土揉杂在里面,旁边还有一排浅浅的齿痕,不难看出这是谁的杰作。
“啊,这个啊,”方鸠把袖管lu上去,发现胳膊肘那里也有不少擦伤:“没事,会自己恢复的。”
血族的自我修复能力惊人,只要不是银器和圣水弄出的伤口,短时间内就能复原到当初的样子,严重的只会留点痕迹罢了,不到一天也能恢复成原样。
“我带您去上药吧。”蓝伯特不依不挠,故意挡开了方鸠和温休尔两人:“您以前是绝不容许自己受伤的,磕着碰着都不行,为什么这一次会改变自己的想法呢。”
只要一想到自己哥哥对别人与众不同的态度,蓝伯特就嫉妒得发狂。
诺斯是他一个人的,谁都抢不走,谁来他就让谁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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