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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衣服。」他说话时,有扑面而来的酒气。
「哟,还喝酒了?」我取了浴袍将自己捂住,回头问他,「你怎么还回来了?」
「估计你没走。」说完,他又问我,「还真没走?」
我笑了两声,手指顺着他鬓角划至下巴,浪荡地说:「这不是估摸着你意犹未尽,还得回来?」
他没理我,自顾自脱了外衣和毛衫,在床上倒下来,手臂遮住眼睛,吩咐我说:「烧水去。」
我没动,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玩他的纽扣。
「将小美人儿灌醉了?」我敛着眼睛讥笑道,「怎么没扛上来?我给你俩让地方。」
「人家是高门小姐,你当是你?」
我的手一僵,不说话了。
沉默片刻,他忽然说:「难得喝多了些,脑子不转了。」
「还找补什么?酒后吐真言罢了。」我冷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讽刺他,「瞧不上我,倒还来找我,真是下贱胚子。」
他发出一声笑,像是轻哼,又像是叹,「要不怎么配你?」
「配我?」我冷冷看着他,将他手臂从眼上扯下,使他看着我,「庄翰雨,你可给我记住了,如今你能共我在这里躺着,还算借了她姚风铃的光。若没有这一层关系,任你是谁家少爷,我一眼都不会多看。」
他的脸很红,烦烦的,倦倦的,「烧水去吧,烧水去。」
「我不是你老妈子,这事不归我管。」脱了浴袍,我从地上捡起衣服来穿,「你若睡了,我就走了,我从不同男人过夜的。」
他并不留我,只说:「我皮夹子在大衣里,取些钱走吧,耽误了你一天生意。」
他刻意将「生意」二字咬得很重,我也因此生气了,但知道他是成心气我,反而不好发作。
僵持片刻,我带着气去翻他的大衣,除了钱夹子,还找出点别的来——此时,若他睁眼看我,便会发现他的手枪在我手里,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他。
或许是久久无声,他还真就在一室寂静中缓缓睁开眼,正对上我持枪的手。
昏暗的房间里,他因酒气而潮红的脸上没有表情。
如雕塑一般,他木着一张脸起身,朝我走了过来,半晌,才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会开吗?」
我摇摇头,与此同时,他已劈手夺回了枪,一手揪着我的头发,枪口顺着我的下巴向上顶,戳得我皮肉都疼。
一切不过瞬息。
「不如我教你?」他漂亮的手指拨动保险栓,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嗒」,我的鼻息中似乎已经有了一丝火药气味。
咔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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