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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儿遍布全世界
陆以初中就知道程锦文,那时他就已经是学校拿出去宣传的典型例子,被认为是天才。
高中时,陆以阴差阳错跟程锦文成了一个班的同学,距离近了,更清楚所谓学神的评价标准--人家得一百分只是因为试卷分数的上限是一百分。更清楚学神的基本素质--不仅比你聪明,还比你自律。
程锦文是个非常自律的人,要做什么不做什么,对自己有着很清楚的认知,可以抵制一切人性里会带来负面影响的东西,唯一的例外就是陆以。
两人从同学变成朋友,最后成为恋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程锦文先爱上他的。陆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觉得自己身上并没有什么能让程锦文这种类型的人看上的东西。
程锦文却坦诚告诉他,他身上那种懒懒散散的气质挺吸引人,让人觉得很放松,然后红着脸承认:“你真的很好看。”
这点陆以倒是从自己一直不缺人追可以知道,但听程锦文这么说,他有些意外,反问:“你也被人的外表所迷惑吗?”
“你大概是我唯一抵制不住的诱惑。”程锦文拉着他的手,非常诚恳地看着他,炽热而明亮的眼睛。
少年的爱情总是阳光而甜蜜的,程锦文也并不是那种死板的书呆子。他们会在没人的教室里接吻,会在上课时紧紧拉着彼此的手, 也会在晚自习躲进卫生间偷偷亲热。真的太爱了,陆以一头扎进这坛蜜罐里,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愿意付出,以为自己得到的就是一切。
到了高二,程锦文被国内顶尖大学提前录取,陆以才稍微摸到点现实的影子。天才的意思就是在被诱惑时,他也从不会迷失自己。
程锦文选了他梦寐以求的建筑系,即便异地,他也一直鼓励陆以好好学习,考上他的大学。
陆以成绩不算差,但也不算拔尖的,他也并没有什么一定要进入某所大学的冲动,原本打算考上什么念什么,但有程锦文在他前面招手,他想跟他在一起,非常想。从高三那年开始,陆以开始了从未有过的努力。
即便平均一天只睡不到五个小时,他最终还是没考上程锦文的学校,但追着他的脚步来到这个城市,再追着他的脚步,选了建筑系。
大学是他们最后的快乐,但快乐也没延续太长,程锦文很快便得到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他出国后,鼓励陆以研究生考进他的学校,他会在美国等着他。可是那种顶尖学府并不是仅凭努力就能考上的,在第四次申请失败后,陆以放弃了。
追着天边的星星跑,实在太累。
他认清了现实,他永远追不上程锦文,这是普通人和天才的差距,而程锦文也并没有停在原地等他的打算,而他也做不出来拖人后腿的事情。
最后,他们在电话里深谈了一次,程锦文也难过,但更多的是遗憾。陆以很难过,也很自责,这样的情况,他无法责怪程锦文过于优秀,只能责怪自己无能。
程锦文最后想说分手,陆以打断了他:“你以后会回来吗,比如,实现梦想之后?”
“也许会。”
“那我等你。”
“陆以,你别这样。”
陆以吸了下鼻子:“那好吧,我就不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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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下班,陆以喝多了。
他们既是同事,也是朋友,下班要是没什么事,就常常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公司才成立时,愿意出来的人多,还会叫上自己的男女朋友。这两年大家各自成家有了孩子,能在下班后出来喝酒聚餐的人也在逐年减少。
市场经理金熙按着陆以的杯子:“老大,你少喝点吧,你这回家都没人伺候你,还不悠着点?”
陆以抢过杯子:“谁说回家没人伺候我的?”又把一杯啤酒倒进了喉咙。
“哇,老大,你脱单了吗?炮友可不算哦。”
“就是就是,那不是该把嫂子叫出来大家认识认识?”
金熙发挥了她优秀的洞察能力:“不对吧,我看老陆这明明是借酒浇愁,要真有对象了不至于这么喝酒。”金熙灵机一动,玩笑道,“我猜那位怕不是嫂子,是陆姐夫。”
听到这里,陆以一口啤酒喷了出来。
他取向公司的老人都是知道的,金熙看他这反应,更加肯定:“我猜对了?”
陆以低着头,不答话,情绪很低。也许真是借酒浇愁愁更愁,他并没觉得心情好一点,反而满脑子都是程锦文。这就像是某种病,周期一到就要发作一次。他甩了甩恍恍惚惚的脑袋,掏出手机,上午给程锦文发的恭喜他得奖的信息还没有回复。
金熙猜他是跟伴侣吵架了,拍拍他的肩,郑重安慰道:“你都好几年没正经恋爱了吧,单身太久呢,会一时适应不了两人关系,摩擦吵架都是正常的嘛。如果觉得对方值得的话,主动说句话道个歉,也就过去了,都不是小孩子了,干嘛还闹这种别扭。”
“金熙姐自己是条单身狗,但是开导起别人来还一套一套的。”旁边的男同事笑道。
“你丫才是狗,老娘单身贵族,你们这些臭男人不配,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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