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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知道,他是把我当成了新的宠物,一个可以给他带来兴奋,但哪怕死掉也不会让他眼皮动一下的宠物。
我只是冲他笑的明艳,径直穿过他刚才走过的石子路,拿过尽头的拖鞋返回来,弯腰帮他穿上了鞋。
宋遇只是抬手,摸了摸我的后脑勺。
我用手掌蹭蹭他掌心,宋遇的神情看上去很享受。
3
从此,我成了宋遇身边唯一的女人。
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陪吃,陪睡。
还陪工作。
像宋遇这样的人,哪怕没有家财万贯,只凭着一张脸就能让无数女人为之癫狂。可是说来也奇怪,想成为他情人的有很多,可唯一成功的人,只有我一个。
我想,或许是因为我足够温柔,听话,有眼力劲儿,懂得察言观色。
又或许,是因为我实力优秀,无论是做秘书还是做情人,都可以游刃有余。
这一点儿,也是宋遇公司里所有下属都找不到理由来讽刺我身份的原因。
因为,在我之前,各种各样想要借工作接近宋遇的女人太多了,但她们大部分都只是胸大无脑的花瓶。
只能看,不能用。
宋遇这样从出生就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怎么会让这些女人来阻拦他登上商业巅峰的帝国梦。
后来时间长了,就连宋遇的朋友都赞叹:“真是没想到,宋遇居然会将你留在身边这么久。”
那还是在我陪在宋遇身边的第三年。
我跟在他身边那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他因为工作烦心,毕竟他是天之骄子,上天不仅给了他一张好脸,还特别眷顾的给了他一个聪明的大脑。
不像我,纯属是被我爸妈逼着多年坚持每天都吃六个核桃,智商和思维才能勉强和宋遇同步。
那晚,他背对着我坐在远山上,望着落日渐沉,眼神凌厉。
他向来克制,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一根接一根,没命的抽烟。
我只是走过去,掐灭了他手里的烟。
在他眉心不悦准备发火时,我附身吻住了他,混着山风,我身上香甜的水蜜桃气息飘入他鼻尖,他双手摁住我肩膀,我被他弄疼了,重重的咬他唇,宋遇本能的闷哼了一声。
我像往常一样,吻住了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曾经因为意外做过手术,所以视力在晚上一直不怎么好。
那是我们第一次在山上情动,不过宋遇显然很满意。
后来,他揉揉眉心,发现自己躺在我膝盖上睡着了,他的手机被我开了静音。
他双眉紧锁,周身凝上了一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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