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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傍晚的时候,孙树新和吴氏才踩着夕阳匆匆而归。吴氏几乎是小跑着进了院子,一刻也没有停歇的往厨房里钻,一进去,她便愣住了。
厨房里,中午的碗筷都已经洗干净放在一旁,而林娇娇这会儿正穿着一件旧衣服,站在土灶旁边挥舞着锅铲,似乎在炒菜?
“娇娇啊,你这是?”
吴氏走上前去,向她打了声招呼,林娇娇回头看她一眼,便笑道,“娘,您回来了,我看你们这么晚都还没有回来,就想着先把菜给切了,饭煮好,给您节省些时间,没想到饭煮好了、菜切好了,您还没回,我就自作主张的做回厨娘。晚上这菜不好吃可别嫌弃啊。”
这是她在孙家做的第一顿饭,技术含量不高,也就是蒸了一块熏好的腊肉,炒个鸡蛋,炒个青菜,弄个蛋花汤,三菜一汤齐全。
他们四个人这样的菜色,也算是丰盛。有她帮忙做饭,吴氏哪里还会挑她的不是,心道就算是做的再难吃,以后好好教教也就是了。
既然厨房已经有林娇娇在忙活,吴氏也就不上竿子去凑热闹,眼瞧着她都已经快把饭菜做好了,自己先回房间去把衣服换了,今日出去这一下午,一刻都没有停过,邻村有一户人家最近正在盖房子,需要几个小工过去帮忙。孙二牛和他们提起此事,孙树新便想着去挣几个钱。
吴氏索性也跟着过去看看,一看那活儿并不特别劳累,便也和孙树新一块去做,工钱能够拿双份。
一下午的功夫,他们俩人也得了二十文钱。不过他们从头到尾都是沾满了灰尘,这衣服还得留着明日干活再穿,吴氏替孙树新也找了身干净衣服出来,两人干脆打了水,简单的冲洗过后,都换了衣裳。
出来时,正巧林娇娇也把饭菜都给做好了,正催着他们去吃饭,吴氏上桌一瞧,这菜做的有模有样的,看着好像不错。
夹了一块鸡蛋吃进嘴里,味道刚刚好,不咸也不淡,香喷喷的,再加上那个熏肉,本身就不需要什么技术去烹调,随便往那一蒸,这肉的香味就全溢出来了,味道也是极好的。
吴氏刚吃了两口,便放下碗筷向林娇娇夸赞道,“娇娇,你这做的很好吃啊,娘都不知道你这么会做菜呢,上次娘还说要教你炒菜,难怪你不想学。”吴氏对她竖起大拇指。
林娇娇腼腆的笑笑,没有接话,心里却道:偶尔做一顿饭,那是权当作兴趣,可若叫她天天一日三餐的给一家子做饭,她可没有那些心思。
饭桌上聊起来,她听说吴氏和孙树新是出去外面给人家做小工,一下午才能挣二十文钱,不禁咋舌不已,虽说做小工,可能就是帮忙搭把手,递递工具,搬搬石头之类的小活儿,可是两个人忙活大半日才赚二十文钱,这付出和收入比实在是太低了。
小山村里毕竟是消费水平低,要想挣钱,果然还是得去镇子上才挣的多。这要搁现代那种帮人装修的泥水工,一天少说也要两三百块的工钱,更别提那种在工地上做重活的,价格又是不同。
可在这古代,人力是最便宜的。而朝廷的制度又决定了读书人的身份地位就比那下死力气的农民工高贵。但凡能够通过院试进入学院念书,不管后面的乡试考的如何,光凭这秀才的身份,都能够给人以足够的尊重和回报。
这么算起来虽然念书科考需要花费的精力去打,耗费的时间也很长,若是碰上个不聪明的或是没运气的,可能到老也只是一介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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