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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暗夜中,我紧紧抓住男孩的手:“言一繁,对你来讲,这只是一份可有可无的爱好,你不屑靠它吃饭。可对任意而言,若罪名坐实,那就是他的人生污点,恐怕以后再无翻盘的机会。所以你能不能……能不能……”
条件是什么,不言而喻。
但我高估了自己,也轻看了人性。
我以为付出一生的代价足够重,重到言一繁心甘情愿用前程做交换。
可时日渐久,当任意抓着梦想的尾巴众星拱月、如鱼得水,那个曾被我说稳重温柔的男子,终究忍不住戾气四射。
“林依恋,都怪你!原本站在聚光灯下的人是我啊、是我!!”
言一繁喝了酒,失手猛一推,我撞到书柜,鲜血横流。
我痛到几近昏厥,有那么一刻甚至想过逃走。他又失神冲过来,将我紧紧抱住:“对不起依恋,是我糊涂了!你答应过陪我一辈子的!你别走……”
立时,我脑子里出现两个字——
报应。
END
曾经,我为还任意一个梦,埋葬了属于言一繁的梦。
事到如今,都该受。
只是有句话我一直很想问任意,当年他三更半夜打电话要见面,谈到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你究竟准备了什么?”
重逢当晚,我终究没忍住打出那通电话。
那头的人怔了片刻,失笑:“忘了,反正是些小姑娘喜欢的吧?后来搬家也不知掉到何处。”
“哦,这样……”
我捏着听筒的手机出了汗,眼睛里的水也跟着要闻风而动。我想起多年前,言一繁在女生宿舍楼下,义正词严地对我告白:“依恋,我喜欢你。”
我却答——
“抱歉一繁,全城停电的夜晚,我以为拉我手的人……是任意。”
那夜路灯尚亮,我明明记得走我左边的是任意。然而车灯打来,看见的却并非那张冲我龇牙咧嘴的轮廓。
如今,说什么都晚矣。
或许某天我兴起,跑去玩一玩任意设计的风靡全国的游戏,就能意识到,任何成功都非一朝一夕。至少这款游戏,那个男孩,其实暗暗用了长达四年的时间去架构写程序,从未间断。
那,就是他送给我的,迟来的成人礼。
游戏中的女主角,是个父不疼母不爱的小妖精,跟着奶奶在一方天地中长大。天地中还住着一混世魔王,成日以捉弄她为乐。
可捉弄归捉弄,混世魔王却迄今记得,小妖精曾有过两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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