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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叔,一见钟情。
钟楼边比起竞技场就冷清了很多,这里大多是打铁铺和兵器装备的店铺,铁器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倒也是另一种热闹。
从竞技场走到钟楼这里用了白千言四十多分钟的时间,这里是城中心,如果白虎城是一个规则的圆形,那么它的面积有一个市区那么大了。倒也不愧为”城”这个名字。
找到任务的店铺,是一家矮人兵器铺,各种打好的兵器挂在墙壁上,泛着森森的寒光。店铺的大火炉边有一个大个子在打着一把重剑,另一边有两个矮人在雕刻镶嵌着一些石头,而最里面的一把椅子上则坐着一个老矮人,戴着一个单只的眼镜,正在纸上勾画着设计图。
看来这老矮人就是老板了。
白千言走过去,露出八颗牙齿的笑容:“你好。我是来给你送药的。”
老矮人抬起头看了白千言一眼,然后视线在他的脖子上停留了一下,神情淡然地捋捋胡子,说道:“钱在柜台上,把药放下吧。”
真够冷淡的。
白千言撇撇嘴,走到柜台找到了那个装钱的玻璃缸,然后拿了十个贝林,把药放在柜台上,这才摸出任务单子递到老矮人的跟前:“麻烦签个字。”
老矮人接过来,签了字还给白千言的时候,却多递过去了一把匕首。
白千言:“?”
老矮人指了指白千言腰间绑着的那把:“用你的那把来换。”
白千言愣了,抽出矮人递过来的匕首,看了看,讶异:“不值得,我这把可比不上你这把。”
老矮人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当然比不上,可我就看上你那把了,换吗?”
“……换!”有便宜不捡是笨蛋。更何况这老矮人的嚣张说话方法怎么看怎么让他觉得眼熟,这不跟齐天那小混蛋的说话方式一样嘛,惟一的不同就是老矮人在问他的时候加了个问句,而不是命令语气。
一出门,白千言就把新匕首别在腰上,心情愉快——今天算是赚了。
团团趴在白千言的脑袋上,拐过街道拐角的时候,团团突然伸出爪子挠白千言的头皮——它那爪子可以能一爪子挠碎石头的!当即白千言头上就多了几道红印子,隔着浅浅的一层发茬,看得十分清楚。
“我靠!”白千言一把抓下团团倒提着腿,疼得捂住脑袋半弯了腰。
他的脑袋刚低下去,就听见一阵风声贴着他的耳朵过去,带起的风扇得他的脖子凉飕飕的。白千言的身体先于理智做出反应,就地一个侧翻,然后手撑地往后跳开两步,转身一脸冰冷地看着他面前的一个黑发青年。
青年长得很清秀,但是脸上几十天没洗澡一样,看去很脏;他很瘦,瘦得让白千言觉得他就是一副行走的骨架一样。他慢慢收回手里的短剑,看上去像是一件没有感情的杀戮兵器。
白千言看着青年手里的短剑,一阵后怕:刚才要不是团团挠了他脑门一下,他的脑袋就被削成两半了。
“嘿,兄弟,我有见过你吗?”白千言在凡赛木是个绝对的新人,他认识的人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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