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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任务十三:练习诗朗诵超过八个小时。】
【任务完成后, 可得诗歌朗诵实用技巧。】
听到这任务,温茵茵还没反应过来
片刻之后她才回过神, 原来再过两天就是汇演的日子了。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这些天她跑到清市进货,又与温国华那一家子耗到现在,还真把汇演的事情给忘了。
本来系统提醒她练习的时候, 她还有些心虚, 但是再一听见这奖励,温茵茵立马就热血沸腾了。
只要练习, 就能得到诗歌朗诵实用技巧的奖励, 这简直是一道及时雨!
见温茵茵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沈月娥更觉得莫名其妙了, 用为难的眼神看着温茵茵:“你没事吧?秀华那闺女每天都在练习, 我做饭的时候总能听见。还别说, 人家唱得挺好!”
沈月娥对温秀华有意见,对她的闺女意见更大。才二十岁出头的小年轻,心眼这么多, 见不得人好就算了, 还欺负自家妹子呢!光是这样一想, 沈月娥就恨不得温茵茵赶紧把周翩翩给挤出名单。
“茵茵, 你都准备好了吗?”沈月娥眼神热切, “我倒要看看到时候秀华那闺女是怎么倒大霉的!”
温茵茵抿了抿唇, 一只手轻轻摸了摸老板递来的羊绒毛线, 轻声说道:“还没有。”顿了顿,她问老板,“这毛线有没有蓝色的?”
沈月娥瞪圆了双眼。
什么?温茵茵竟然还没有准备好!隔壁草屋那周翩翩可是连穿什么衣服都想好了, 每天穿着她那条怪稀罕人的白裙子站小溪边唱歌呢!
这样一想, 沈月娥的脑袋都耷拉下来,垂头丧气的样子。
完了完了,这回得让秀华那闺女出尽风头了。
毛线店老板照着温茵茵的要求,拿出几团蓝色的毛线。
温茵茵拿在手中仔细比较,最后目光停留在一团海军蓝的毛线上。
她还记得重生回来第一次与顾明煜见面的时候,他就穿着这样颜色的大衣。那一身衣服将顾明煜的气质衬得更加冷冽,可他低笑的时候,眼底的光芒却又变得温暖,直到现在,温茵茵都还不清楚究竟是那海军蓝的大衣衬得他与众不同,还是他给这颜色赋予了不同的意味。
她只知道,这颜色的羊绒毛线织成围巾,肯定适合他。
温茵茵讲了价,最后付钱买下这毛线,将袋子接过来的时候,她的动作很轻,低头又看了一眼,才安心地捏紧袋口。
看着温茵茵这神情,沈月娥又伸长脖子问道:“茵茵,你是不是赚了很多钱?”
温茵茵失笑,摇了摇头。沈月娥又感慨地叹了一口气:“肯定赚了不少钱,否则买毛线也不会像收野菜一样,这么干脆。”
这毛线很贵吗?以温茵茵现在的生活水准来看,价格确实是高的。若是拿来给她自己用,她肯定舍不得,可这毛线是用来给顾明煜织围巾的,她咬咬牙也得舍得,因为他的恩情,远不止这几十块钱。
那天顾明煜对她说的话,她记得清清楚楚。他问能否给一个机会,温茵茵没有正面回应,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害羞。
她只是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
上一辈子,他们之间的交集并不多,顾明煜愿意默默地帮她,说到底只是因为同情,并不出自于男女之情。
而这一世,虽然温茵茵可以明显感觉到他们之间的相处与上一世是不一样的,甚至时而会迸发出些许火花。
可另一方面,温茵茵却还是在犹豫。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应该是相互的,不是一味索取,也不是一味接受。
她不想欠他太多,只希望自己能够成长,直到各方面条件足够与他匹配时,再考虑他们之间的可能性。
……
这两天,沈月娥收获不小。
温国华给她的那四块钱,沈月娥已经觉得像是从天上掉下来似的了,可没想到发了一笔横财之后,温茵茵还带她去镇上溜达了一圈。
沈月娥第一次去镇上的国营单位,第一次参观大礼堂,看见温国华灰溜溜地被辞退,回家的时候还跟着温茵茵去了一趟菜场!
温茵茵很大方,自己买了油打了肉也就罢,还给沈月娥送了一刀肉呢。
沈月娥提着这刀肉回家,心里美滋滋的,一到家,就嚷起来:“娘,今天茵茵给我们送一刀肉,你想咋吃?”
吴大娘跛着脚从里屋走出来,一看见这肉,顿时惊讶:“茵茵咋给我们这么多肉!”
院子的门还敞着,沈月娥眼睛一瞥,看见周翩翩站在溪边,纤细的身影微微一侧,那耳朵都快要竖起来了。
沈月娥挺了挺胸脯,抬高了声音说道:“娘,今天茵茵心情好!她说自己终于忙完了,接下来就是准备那比赛了。我对茵茵有信心,这一次她肯定要拿第一名!”
吴大娘也乐呵呵笑起来:“茵茵还真是我们村最好看也最有本事的姑娘。”顿了顿,她又说道,“你没事多跟她学习。”
沈月娥“哼”了一声,却也没有不服气,跑回屋去枕头下拿出四块钱,又风风火火跑回来,塞到她娘手上,“这钱也是托茵茵的福挣的,给你了!”
屋内,这娘俩说起今天在镇上发生的事情,吴大娘听得啧啧称奇,只觉得大快人心。而屋外的小溪边,周翩翩的身影僵在那里,许久都没有回过神。
她想知道镇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想知道温茵茵又做了什么让沈月娥佩服到五体投地的事情,可是,她就是伸长了脖子,都听不见。
因为“砰”一声,沈月娥直接把门给关上了,还丢下一句话:“管好你自己!”
周翩翩被气红了眼,回到家,恰好看见周芝芝坐在门槛上吃糖果。
“你哪来的糖?”周翩翩皱着眉问了一句。
周翩翩眨了眨眼,怯生生地看着她:“茵茵姐给我的。”
周翩翩说这话的时候,小嘴巴里的牛奶糖正在慢慢被口水融化,甜到她忍不住眯起了眼睛,因此说话的语气就显得含糊不清。
周翩翩费劲听清楚她说的,而后冷声问道:“你在哪里见着她的?”
“我跟小宝哥哥在他爹办公室里玩见到茵茵姐的。”对上周翩翩冷漠的眼神,周芝芝往后缩了缩,小声道,“茵茵姐去借书看。”
温茵茵还向村支书借书看?周翩翩眸光一凛,冷笑一声。
借书看也好,干些没用的事情,耽误耽误时间,就不必再与她抢机会了。
汇演的一等奖,她要拿到,十块钱的奖金,也必然会是她的。
周翩翩已经在心底狠狠地骂了温茵茵好几通,然而她并不知道。
此时温茵茵正拿着从村支书办公室借来的诗歌集,一页一页翻阅。
参加诗朗诵大赛,选择的是什么诗篇,这非常重要。一些诗篇不适合被朗诵,念起来会显得干巴巴的,不利于让人代入到她的情绪中。
温茵茵真正投入到一件事情中的时候,就会格外专注,此时她将这诗歌集中的每一篇诗歌都轻轻念了一遍,找找感觉。
其实朗诵应该是最容易入门的表演项目了,温茵茵只多念了几次,感觉就比最初的时候好了不少。
姚瑞兰过来的时候,温茵茵恰好选了一则诗篇,这是古人作的诗词,由两个部分组成,上阙表达的是诗人怀才不遇心中愤懑的情绪,可到了下阙,仿佛形势骤然扭转,所有的苦闷全都被寄托于诗句之中,又被轻易化解开来,留下的是气壮山河一般的豪迈誓言。
这首诗词念起来大气有力,即便此时温茵茵还没有投入感情来朗诵,都已经感觉到不错的效果。
但是,只这一首诗篇,太短了。她估计自己刚站上台没一会儿,就已经念好要下台了。
温茵茵低头,暗自思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而此时,姚瑞兰担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茵茵,你去比赛没衣服穿,怎么办?”
温茵茵一愣,这才意识到这问题的严峻性!
既要上台表演,那肯定得穿得像模像样的。温茵茵之前虽没有参加过这种形式的比赛,可光是想一想后世电视上的晚会,也能猜到参赛者的服装必定要讲究一些。
说起来,温茵茵真没什么好衣服。过去她不爱臭美,家里条件也不允许,总是那几件灰突突的衣服轮换着穿,打了补丁还不舍得扔。
现在好了,衣服比以前多一点,可那都是她用来卖的,不适合穿上台。
姚瑞兰见温茵茵一脸苦恼,也知道这孩子最近忙晕了头,压根没考虑到着装问题。于是她只能去之前收拾好要去到镇上卖的衣服里找,可找来找去,最后只是无奈地说:“茵茵,你就不能进一些裙子吗?”
没有裙子,也没有衬衫,温茵茵进的货几乎都是最适合大过年穿的外套和较为休闲的毛衣。这个时候,大家舍得花高价买时髦货,可时髦的衣服必然也得实穿。寒冬腊月的,这会儿没有暖气,也不时兴后世那打底裤,谁会穿着单薄的裙子满街跑呢?至于衬衫——温茵茵倒是很有兴趣,只是那市场里衬衫的款式大多老式沉闷,她一件都看不上,因此也就不费这个钱了。
温茵茵真是没想到,这会儿她一个卖衣服的,倒是被自己没有衣服穿给难倒了。
她拧了拧眉,有些犹豫,要不明天早起去镇上买一件?
但是,只为了登台表演穿一次的衣服,也不知道得花多少钱买,温茵茵有点舍不得。
姚瑞兰的眸光也黯了下来:“早知道那天去百货大楼就给你买裙子了,我那棉服买来也不怎么穿,真是浪费了。”
“谁说的?给自己的娘买衣服,怎么能叫浪费呢?”温茵茵笑了笑,下巴靠在姚瑞兰的肩膀上,撒着娇说道,“再说了,你那天不是穿去我爹单位了吗?”
听到温国华的名字,姚瑞兰也有些感慨。那天当着温国华单位同事的面把话都说出来,是因为他欺人太甚。但刚才温茵茵回家的时候说起温国华已经被辞退的事情,她却万分诧异。
工作都丢了,那以后该怎么办?
见姚瑞兰神色唏嘘,温茵茵问道:“娘,你是觉得我这样做太过分了吗?”
姚瑞兰沉默片刻,摇摇头:“我担心你弟没饭吃。”
温茵茵没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以她娘以前的性子,若是知道温国华丢了工作,指不定要怎么自责呢,现在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对他毫不在意,只担心温文良。
看着这样的姚瑞兰,温茵茵忽然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多虑了。
“我弟没事,他自己有手有脚,又不会饿死。早点让他认清现实也好,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温茵茵说道。
对于温文良,温茵茵没抱太大的期望,但直觉告诉她,这一世,他至少不会走岔路了。
毕竟经过这么多事情,他该看清周美双与林菀秋这母子俩的为人,将来也不会再像愣头青似的被她们利用。
说通了姚瑞兰,温茵茵放下诗歌集站起来:“娘,我买了肉,咱们包饺子去!”
……
此时此刻,温国华所居住的单位大院里,很不太平。
他已经被辞退了,照理说应该将单位分配的房子也收回去。可是,周美双死活不愿意搬,人家也不能过来将他们赶走。
温国华过去是袁副主任的下属,此时这件事情,便只能由袁副主任来过问。
袁昌道站在温家门口,语气之中充满着威严:“这里是单位给职工分配的宿舍,既然你已经被辞退,就不能霸占着这房子。如果你们不在三天内尽快搬走,那我就只能采取强硬的手段措施了。”
屋外挤满了人,大家都是来看戏的。
温国华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平时也体面,没想到会因为作风问题被辞退。早晨温国华与周美双站在大礼堂的台上,两个人撕扯对骂,就只差要扇对方巴掌了,那架势,实在是让人忍不住想要拍手叫好。
后来还是陈厂长不愿意看他俩丢人现眼,让人将他们赶出去,可谁能想到,下班一回来,新一轮好戏又开始上演了呢?
袁昌道让他们搬出去,那是好声好气说的,可周美双却像是疯了一样,扒着墙死活不愿意走。这样一来,倒是把大家给逗乐了。
“既然不是咱单位的职工,又有什么理由霸占着我们单位的宿舍房呢?单位里这么多的员工,多少人都在申请房子啊,过去你仗着自己的资历老要了间大的,就已经够让大家不满了,现在还死皮赖脸地不愿意走?”
“多大的脸啊!”
“袁副主任,他要是不同意走,那就只能报公安了!我哥就是派出所的,要不我跑一趟,把他喊过来?”
议论声纷纷,一刻都不停地钻进温国华的耳中,丝毫不留情面。
他头疼欲裂,却不得不面对。
住了十来年的房子,是有感情的,这屋子里的一切都见证着他这些年有多风光。
从一无所有的农村小子到有了国营单位的工作,又搬到镇上,他向来都是自视甚高的。可没想到,现在什么都没了。
他站在这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屋子里,望着眼前一道道鄙夷的目光,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温国华颓唐地低下头,他说道:“你们放心,我会尽快搬出去,不会给单位添麻烦。”
周美双听了他说的话,脸色骤然变了。
搬出去?搬到哪里去?
“尽快是多久?你给我一个确切的时间。”袁昌道沉着脸,毫不留情地问道。
温国华紧紧握着拳,许久之后才说道:“我晚上就搬出去,行了吧?”
外边的单位职工与家属们见得到了一个确切的答案,心中满意,也就不再多留了。今天这些事情,真是够糟心的,温国华把自己作成这样,恐怕一会儿俩人关上房门还有一场大战要打。
围观的人逐渐散去了,各自往家里走去。
温文良下班回家,恰好听见他们的议论声。
“抛妻弃子的就该有这样的报应,我看以后这老温还怎么过日子!”
“也就四十多岁的年纪,现在被单位开除,也不知道将来该怎么办啊。他进单位比较早,当初就没什么手艺,这些年更好,只学会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纸了!”
“大难临头各自飞,他和他那姘头连证都没领,直接丢下他跑了都是正常的!”
这些人实事求是,却也是在说风凉话。温文良一路推着自行车走进来,越听越觉得不对劲。
他们说的好像是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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