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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谦和灵珠子也不着急,笑呵呵的等着。
半炷香后,马王爷又溜溜达达的回来了,老远就笑道:“我方才看到一团火,以为是那个疯女人,我就去看了看。”
“你居然懂得自己找台阶下了,脸皮居然变薄了,难得。”罗谦惊愕道。
马王爷完全不在乎什么羞不羞的,道:“我是要脸的,主人你最清楚了。”
这下,罗谦受不了了。
灵珠子也是一阵好笑。
接下来,他们详细询问了马王爷的情况。
前提当然是两人表明对那十二滴血绝对不动心的情况下,他才说出来的。
原来,马王爷连一滴血都没炼化掉,只是炼化了一滴血的不到一半,就已经成就了金乌血脉,甚至血脉中还若有若无的有一些三足金乌的传承画面,只是太过朦胧,他暂时无法接受这些传承。
但是还有那么多血,无疑意味着,未来他甚至可能会是三足金乌的又一个传承者,比之罂粟黑楚翩然都不见得逊色多少。
马王爷原本只是普通的火烈马,对火比较敏感,天赋还是速度,而三足金乌的速度无疑也是近乎于天赋的,于是对他在速度方面的加持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
他甚至得意的说:“再遇到那个疯女人,一定轻松将她甩开。”
罗谦则给他泼冷水,道:“疯女人更厉害了,千万不要用过去的老眼光看他,否则你一定会吃亏的。”
马王爷脸皮厚,心黑,够缺德,够贱,唯独一点好处,怕死,所以对危险从来不会大意的,何况还是涉猎到火焰红祝无疆,更是不敢有分毫大意,非常认真的点头。
不过,罗谦还歪着头想了想,怕死也是好处?好吧,放在马王爷身上也许勉强算是一个闪光点吧,至少不用担心他会那么容易死。
最后罗谦也没有将金乌妖花的花瓣送给马王爷,相对而言,那些血滴对他意义更大,尤其是炼化之艰难,足够他十年消化的。
贪多嚼不烂,他还是明白的。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回归山谷,商量寻找灵阳,寻找姜子牙的事情。
马王爷讨好的主动要载他们,虽然他拒绝也不行。
这时候,就有问题了。
两个人,一匹马。
共乘一骑?
就是原来的时候,也不会,何况现在两人之间有那么一点淡淡的,柔柔的暧昧。
马王爷眼睛多贼啊,贱性发作的他嘿笑道:“男女共乘一马,多浪漫啊,马王爷我今天甘愿做浪漫的马。”
他这一戳破,灵珠子的脾气哪能再让这种无声的暧昧继续下去,飞身上马,道:“菜鸟要多练练速度,省的以后跑路都跑不了。”
她当即催动马王爷离开。
马王爷回头向罗谦眨了下眼,一溜烟儿的跑没影了。
罗谦无奈,只得自己赶路。
他心里仍有些甜丝丝的,想着那淡淡的,柔柔的暧昧,真的很回味呢。
行进三十多丈后,金色的光就从前方闪现,再临近前。
是马王爷载着灵珠子。
“主人,你太慢了,我都跑了三百多里,你怎么还没走。”马王爷揶揄道。
罗谦翻白眼。
“主人,你快点啊,我们在前面等你。”马王爷又跑了,眨眼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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