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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绝境
顺儿列举了很多种类的酒吧供林瑯选择:主要能喝酒另外可以撸串的、调酒配甜点的、有乐队live表演的、有舞池能蹦的……除此之外还有各种主题各种特色的。
林瑯听得稀里糊涂,最后把选择权交给了顺儿:“你定吧——别太吵就好。”
看得出来近期林瑯的情绪一直怪怪的,身边也没唐玉树,顺儿突然有了主意,神秘兮兮地问他:“你该不是想要偷腥吧?那我带你去个特殊的酒吧!”
林瑯摇头:“我是想写一个酒馆背景的武侠故事,想取取材。”
“哦……”顺儿对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行为感到脸红。
打车去向酒吧的路上顺儿问起林瑯“武侠”的话题:“我看见这个月的《传奇》上,居然刊了一篇你网上发过的旧小说?”
《传奇》是个挺大牌的武侠文学杂志,能在上面刊载,算是很多新人作者骄傲的事情。
“哦……有个作者放了鸽子,下印厂之前编辑临时找我要的——她说她喜欢那个故事。”
顺儿点头,一幅自己的品味被认可了的样子:“我也是真的喜欢那篇故事——你咋构思的?真有才华!”说着就摸起林瑯的手:“瞧这漂亮的手指头,写了这么多好看的字儿……哎,怎么就不红呢?”
“可惜这篇……也只给我换了200块的稿酬。”
顺儿也一并感叹:“现在网络文学对纸媒冲击还挺大的……我看很多杂志都倒闭了。”
“是啊。”林瑯苦笑。
“你怎么不考虑去网上写?”
能不能把作品在网上发布?——这个问题恐怕是在纸媒时代中出道的所有作家的共同迷惑。
往前倒退回纸媒时代里,图书最大的价值便是“内容价值”,而沈曳口中提到过的“收藏价值”只是其次而已。所以如果一部小说“过度曝光”、也就是指:不需要购买图书也能通过别的渠道阅读到全文的话,读者通常会选择最划算的阅读方式。所以对于那个时期的书商来说:一部小说如果在网上刊载了全文,几乎就丧失了“做成实体书贩售”的意义。
当然也有例外:林瑯高中时期很喜欢的一部系列小说《城市的阴影中》(编的……)就是作家本人把百万字的内容都放在了网络上,最后因为人气颇高,被书商发掘而成功出版。《城市的阴影中》成功因素有两点:一是作品人气高,所以哪怕早已“过度曝光”,但庞大的读者群体中,愿意买实体书来收藏的那批“核心读者”依旧不计其数。二则是当时互联网的普及程度并不高,人们触手可及的还是纸媒;可能有的小说在网络上已经有口皆碑,但现实生活里却无人听闻——所以书商打了个信息差,贩卖的依旧还是图书的“内容价值”。
温文想要买断的林瑯的那篇长篇小说,其实早在一年前就完稿。可因为没有出版机会,“在纸媒时代出道的作家林瑯”始终不敢把作品轻易曝光。毕竟如果不能出版,就意味着这份血汗不能给自己换来粮饷……
不过这些也都是林瑯之前的顾虑了。
在接连经历拒绝[花容月下]的收买、与唐玉树分手、《新影》电子刊的创立……这么多事情以来,林瑯的思维习惯被扭转了许多。其实想通了:很多事情光靠害怕是没有用的,因害怕而止步不前,永远摆脱不了“自己说到底就是个棋子”的困境。
主导起编辑部的改制、坦然地接受老教授的投资、硬着头皮面对怒吼也要达成自己目的——这些是曾面对温驯的神明伸来手臂时都会吓得跌倒的自己……没曾敢想过的事。每一件事对于胆怯的自己来说都像极了刑罚,甚至经历之后都需要躲去没有人的角落里大口地呼吸。
可作为一个甘心伏法的罪徒,如今的林瑯却对这些类似于“自我折磨”的事情却甘之如饴,甚至觉得……还远远不够。
再多点,再猛烈点,挫骨扬灰都可以。
以前我仰望过你。
以后我想成为你。
-
顺儿明显是个玩咖,找酒吧找得轻车熟路,甚至一进门连摇着雪克壶的酒保都跟他打招呼。
虽然林瑯开出了200的预算,可顺儿知道林瑯的经济状况,就先叫了自己以前来玩儿时存的12瓶啤酒。一落座就跟林瑯挤眉弄眼:“右后方卡座靠墙那个男的,有点帅哦!”
林瑯忙着看手机上的消息,应付着顺儿的花痴,假模假样地向后转了一下头,“哦。”
“你根本就没看!”被顺儿发现了自己的敷衍。
林瑯苦笑:“等我一下!”——赶忙向备注为[代办]的这个人回复了一条自己的收件信息。这才放下手机。
和顺儿碰了个杯之后林瑯才回想起——转头看去,右后方卡座靠墙的座位上没有人。
“人呢?”
“你错过了!”
笑。
“小少爷你还真是忠犬型的——我要长你这张脸,我天天爬上墙头去招摇!见到帅哥就把帕子丢下去迷乱他的眼!”
林瑯喜欢听顺儿的疯言疯语,也和他调笑起来:“你自己这张脸已经够好看了——不用趴在墙头上,坊间也会有你‘盛世美颜’的传闻!”
“Ohh……”顺儿于是又妖精上身,演出一阵做作的娇羞。
但刚娇羞了没几下,顺儿的背后就响起了一个声音:“林瑯……学弟吗?”
顺儿一瞬间正襟危坐。林瑯循声抬眼,看到两个人,其中一个被另一个扶着走路——在主观意识里降低了对方脸上红色的饱和度,才终于认出了这个酩酊醉汉。
“路黎?”
其实与路黎并不熟悉,只是有过一次没谈成工作的饭局。可路黎却像是把自己当做了老熟人一样,跌跌撞撞地坐到了林瑯身边来——林瑯知道他可能是喝醉了。
“最近……在忙什么呀?”
“忙……”林瑯一时竟回答不上来这个“陌生学长”——两人的生活根本没有交集,彼此之间根本没什么谈资。但林瑯还是努力挤出了笑:“哦……那个……最近就接接杂志的稿子,修一修我的长篇。”
“长篇?长篇好!长篇……要在哪里刊载?”
林瑯尴尬地与几乎要黏在自己身上的路黎维持着一点点距离,先是向顺儿抛去一个“我也不太搞得清状况”的眼神,又看了一眼刚才扶着路黎的那个人,最后看向路黎:“哦……打算先放在《新影》上——电子刊、网络刊载。”
“《新影》还有电子刊?”路黎笑了起来,特别自来熟地端起林瑯的杯子就喝起了林瑯的酒。
“是公众号——纸质版《新影》停刊了。”路黎也是影大毕业的,所以他知道《新影》也不奇怪。
“《新影》停刊了?”
“对……现在我负责电子刊的编辑工作。”
“《新影》我当年还参与过编辑工作呢!”——虽然任职期完全对不上,但毕竟对上了“同事”身份,路黎于是端起杯子向林瑯敬起了酒:“为《新影》干杯!”
林瑯手里并没有杯子,只能干笑着应对这个醉汉:“干杯……干杯……”
路黎兀自干完那杯,动作迟缓地看了一眼站在卡座边上等着自己的那个朋友。没有要走的意思,也没有邀请那朋友坐下,只是又继续跟林瑯纠缠了下去:“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跟学长说!别跟学长客气!”
“不客气……不客气……”林瑯觉得自己此刻像是在糊弄一个小孩子。但路黎既然开了这个口,林瑯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路黎询问道:“学长,我看你现在在微博上时不时更新着一个漫画的连载——那是……有哪个资方或者是有什么公司在背后给您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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