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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同一所大学就好了。人人都说大学四年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想,既然它这么好,就理应和你一起度过。不,应该说,不管何时何地,唯有和你共度,才是完满而幸福的人生。”
林杳然搁下信纸,看背影,肩膀高高低低地起伏抽动,不知是在笑还是在哭。若是笑,他分明满脸都是眼泪;若是哭,却又是一脸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贺秋渡真是笨得要死,他明明应该庆幸自己没和他念同一所高中。因为,自己如果见到他装模作样上台发言的样子,一定会狠狠嘲笑他。
而且,自己数学就从没好过,一定会缠着他要他帮自己讲题。可好讲歹讲,自己也未必能懂,到最后很可能抢走他的作业一抄了之。
还有,上体育课时,自己通常都是坐在旁边围观的那一个。所以,如果他篮球打得不好,自己绝对会用手机把他的糗样全都拍下来。倘若里面误打误撞混进几张好看得不得了的照片,那也一定是自己手滑的缘故。
“摇摇,现在我是在大学毕业典礼上给你写这封信。我拒绝了导师直研的建议,也没打算在家里的公司就职,这些都无法使我离你更近,所以它们对我毫无意义。
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进入演艺圈。或许你会觉得这并不是一项明智的选择,但你是否还记得,你曾告诉我,希望长大后能写很多动听的歌,就像你妈妈曾娓娓唱过的那些。
我认识的摇摇是天底下最有才华的女孩,我相信你一定能实现梦想,成为了不起的创作人。而我,也一定可以从千千万万首歌曲中,发现你写的旋律。幸运的话,还能演唱你写的作品。
反正你也看不到这封信,写下来也没关系吧。其实,我偷偷把你写废丢掉的曲谱全捡了回来,相信它们一定能帮助我找到你。就算我们暂时分离,音乐也会把我们紧紧相连。”
结果却是,那首《低温烫伤》一直拖到deadline两小时前才完成。林杳然忍不住笑了出来,吹出一个相当不雅的鼻涕泡。蛮好当初把报价定得再高一点,反正不管多黑心,这个大傻瓜都会乖乖接受。
“摇摇,最近我遇见了一个很像你的人。明知他不可能是你,却总能无端端地认定他就是你。
他写的歌像你,笑的时候像你,生气的时候像你,吃焦糖布丁的样子像你,喜欢逞强又爱哭的性格也像你。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你们就是一滴水与一粒冰的区别,难道人的灵魂也存在同素异形体?
有无数次,我想直截了当地问他,他到底是谁,可话到嘴边却丧失了勇气。他不是你,我会很失望。可我情愿失望,也绝不希望他是你。
世界上怎么会有像他这么不快乐的小朋友,就算睡着了都会紧皱眉头。他的身边,好像一个爱他的人都没有,就连他自己都不爱自己。
手被割伤了,第一反应是去擦被血弄脏的桌子;不喜欢自己的模样,在家里都要严严实实地戴好帽子;害怕孤独,讨厌寂寞,却住在一个家不像家的地方;内心还是个渴望向妈妈撒娇的小朋友,却像模像样地当起了溺爱妹妹的哥哥。
我曾幻想过无数次你长大后的样子,却从未料想会变成他这样。比玻璃更透明,比陶瓷更易碎,比樱草更纤细。于我,你是世间所有美好的具现。可每次看到他,却都令我痛得切齿拊心。
我恨不得掏出自己的全部捧到他面前,塞给他,丢给他,哪怕他不想要也要给他。
因为,我想要看到他真正开心地微笑起来,哪怕一次也好。又或者不用奢求笑容,只求他可以稍微有点喜欢自己,一点点就可以。”
一点点……不可能有一点点。世界上没有人喜欢林杳然,林杳然是麻烦、是累赘、是幸福的障碍,这是自己一直以来坚信不疑的道理。所以,在所有不喜欢林杳然的人里,自己又成了最讨厌林杳然的那个。
可是,贺秋渡却希望最讨厌林杳然的人能够喜欢上林杳然,这岂不是给自己出了天大的难题?
十几年了,他写了那么多封信,却从来都没吐露过“希望你能喜欢我”、“如果你能回应我的感情该多好啊”之类的心声,到头来只希望自己能喜欢自己——
林杳然拼命揉着眼睛,从外眼角揉向鼻梁,想把眼泪揉干,可眼泪越揉越多。
为什么呀,贺秋渡怎么能傻成这样啊?人的感情多么珍贵,因为珍贵,所以才有私心,有了私心,才会渴望从对方那儿汲取同样珍贵的东西。不然的话,感情迟早会枯萎的,难道就他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吗?
仅是这样,他就所愿已足了吗?
林杳然把脸深深埋进掌心,泪水浸湿信纸,信纸也变成热的、暖的了。又或许,这些信纸才是热的、暖的,它们像从不熄灭的火焰,烤化了自己心里的冰,才让自己流出滚烫的泪。
“你能不能把自己当回事啊?”耳边,回响起自己和贺秋渡重逢时,他怒气冲冲质问自己的话。当时,自己还认为他只是单纯在发泄不满,却不知他一早就看穿了自己的本质。
从那以后,自己就一直伤害着他,不是用冷言冷语,不是用执拗抗拒,也不是用怀疑逃避,这些,他都不会在乎。真正令他伤心的,是看着深深喜欢的人不断自我否定、自我伤害、自我厌恶。
多么残忍,又多么不公平。
世界上谁都能伤害贺秋渡,就林杳然不行。
良久的静默后,林杳然抬手探向箱子,取出里面最后一封信。这封信的内容很简短,也很简单——
“我找到了林杳然,我希望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细瘦的指骨慢慢蜷紧了,然后,又一点点松开。
厌憎自己的人,不可能爱上任何人。但是,林杳然现在觉得,为了爱上某个人,自己可以试着接受自己,包括那颗被不断打压的真心。
大抵讨厌终究是抵不过爱的。因为厌与恨需要心劲,而爱不用。
放下信纸,林杳然站起身,向村长鞠了个躬,然后快步朝门外走去。走着走着,他跑了起来,跑得很快很快,连茫茫夜色都被远远甩在身后。
他要去见一个人,现在、立刻、马上,以飞的速度去见他!
十秒后。
“不、不行了……”林杳然扶着墙弯下腰,大口喘得跟肺气肿一样。
算了,还是慢慢走回去吧。苦荞村晚上还是很黑的,有路灯也不够亮,他就打开手机电筒,照着眼前那块地儿小心往前走。
结果没走几步就看见一双长腿,再往上,是贺秋渡被在白光里愈发漆黑清郁的眉眼。
“咳咳。”林杳然清了清嗓子,“你在这里干嘛?”
贺秋渡说:“等你。”
“等我干嘛?”
“怕你天黑看不清路。”
林杳然望向他,“那,你等到了吗?”
“嗯。”
林杳然不满,“过来点,听都听不清。”
贺秋渡向前走了一步。
“再过来点。”
贺秋渡又往前走了一步。
“还是不够近。”
贺秋渡无奈,“再近就贴上了。”
真笨。林杳然踮起脚,双臂环住他的颈项,气鼓鼓地亲了上去。
一个短促而用力的吻。
短促是因为有话急不可耐要说,用力是因为喜欢的心情快要满溢。
他凑到那人耳畔,一字一句悄声道:“我爱上了贺秋渡,我希望他现在就知道。”
44. 我喜欢你 “要多喜欢,就有多喜欢”……
路灯洒下一团毛茸茸的柔和光晕, 将两人笼罩其中。远远望去,很像外星飞船投下一道光束,要将他们两个带去遥远的宇宙。
贺秋渡握住他的肩膀, 微蹙了眉问:“敏春是不是又给你喝酒了?”
笨死你算了!林杳然狠狠掐了他一把,又不管不顾地捧着他的脸亲了上去。
他不太会亲,更不会主动亲,总之亲得超级烂,笨拙又莽撞, 舌尖还尝到了一点儿血腥气。睁开眼时,他看见贺秋渡的嘴唇都被他的牙齿磕破了,正往外渗着血。
“现在你知道了吧?”他板着一张红透的脸质问。
贺秋渡好像没反应过来, “知道什么?”
林杳然咬牙切齿,“我没喝酒!”
贺秋渡怀疑地盯着他,“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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