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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眼见为实
两人回到王帐时,已经天色微亮。
沈钩烈道:“我随你回乞颜王帐。”
封越转头望向他。
沈钩烈别过视线,道:“此次遇刺处处透着不寻常,我总觉得……乞颜,或者是天族,其中或许有内鬼。”
他仰起头来,思虑片刻,忽然看向封越赤金双眼,缓缓道:“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封越怔了片刻,却未答,只是道:“我说了你也不会信……眼见为实便是。”
……
与沈钩烈惯常的煊赫不同,封越的王帐摆设很是简洁,中间铺一张白虎皮毯子,又摆了描金小几上并几个酒器。
沈钩烈随着封越进帐,正欲寻个地方坐下:“你这里倒是……”
他话至一半,僵在门口,没有说完。
顺着他目光望去,便看见一个白袍少年从里间出来,乌发垂在双肩。
少年的长发编了金线,在垂棘珠的灯光下熠熠闪耀。金色的面纱长长垂下,只露出一双漂亮圆润的桃花眼。
那少年抬起头,见封越回来,举起白纱挽罩的手,摘下面纱,笑眼弯弯,声音轻快:
“王上,您回来啦。”
便露出与沈钩烈一模一样的面皮。
虽然两人长相似了九成九,但若并肩站在一处,却绝不会被人认错。
沈钩烈征战多年,身姿笔挺,英气逼人,方才杀戒大开,取人性命不过是手起刀落。
他的月白箭衣上尚沾着零星血迹,整个人举手投足皆是凌厉之气。
眼前的少年则不同。
他散着墨发,一件轻若薄雾的白袍曳地,白纱织金的裤脚用珍珠收起,赤足陷在皮草地毯中。
封越笑了笑,看着少年,手指在剑柄上叩了两下,示意他走过来。
那少年很是乖觉地往这边走,抬足便听得叮当叮当,竟是右脚腕上挂着镂空的金铃儿。
活脱脱一只金丝雀儿。
沈钩烈自认为自己生得冷冽锋利,虽然不及封越桀骜野气,但也算是周正英武。
但如今瞧着少年白纱金铃,自有一段风流态度,却也丝毫不突兀。
那少年方过来,立刻被沈钩烈用剑意挑起下巴。
他那双漂亮的玲珑眼如今已经凉了下来,很是阴冷地端详着少年的面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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