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县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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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胜阳临走前咬死王金金……

冯胜阳临走前咬死王金金是同伙儿,但王金金抵死不承认,再加上没有证据,便只能不了了之。

但大家心里却都对王金金存了芥蒂,再加上她平时干活爱偷懒,还总喜欢占人便宜,所以没什么人愿意听她的话。

“王知青身体不是说自己身体一直不好吗,就别忙活了。陆如音,你当女班长。”

陈东方几乎是毫不犹豫就拒绝掉王金金,他可不想再弄一个冯胜阳出来。

“啊?”

陆如音本来吃瓜看戏,结果瓜吃到自己头上。

“啊什么啊?就你了,当班长以后别动不动就哭鼻子。”陈东方听说了今天上工时候的事。但他不觉得陆如音是真的被欺负哭了。

这个鬼丫头对半是装的。

就凭那天她在众人面前不慌不忙地讲海姆立克急救法,和从厨房死里逃生后还能冷静寻找凶手的气势,陈东方可不信她会因为一点小事哭鼻子。

但他这些日子也逐渐看清周明杰是个什么货色,所以让这种人吃点苦头,他自然不介意。

陆如音拒绝无果,只能应下班长一职。但表示自己还要住在集体宿舍,小隔间就让给唐海洋。

开玩笑,她可不去住什么小隔间,那里面被冯胜阳造得和猪圈似的。况且现在的宿舍她和柳絮一起精心收拾过,还进行过加固,比其它房子好得多。

陆如音不想住,唐海洋也不想住。

无他,只因他实在不想收拾那间猪圈宿舍。

一时间,原本吃香的小隔间到变成烫手山芋,给谁谁也不要。

但这也不要紧,没人住就空着呗,反正大家都有地方住。

选班长的事算是告一段落,陈东方满意的咂咂嘴,刚准备离开就又被王金金叫住了。

“大队长,我身体不好,能不能去住小隔间?”说着还咳嗽两声。

陈东方:“……”

“你问大家吧,大家愿意就行。”

王金金自知人缘不咋样,所以听到这话其实心凉了一半,但每想到的是大家居然没人反对。

于是立刻欢欢喜喜开始搬家。

其实道理很简单,小隔间被造得没个人样,谁也不想住,王金金想去那就去呗,正好离集体宿舍还远一点。

王金金欢天喜地地搬家,她下乡以前住在筒子楼里,两小间房要住七口人,毫无**。如今下了乡反而有隔间住,她哪能不高兴。

陆如音和柳絮也十分开心,但尽量表现的不明显。

当你的宿舍关系恶劣,然后忽然有一天你的舍友决定出去住,这当然是令人高兴的事。

王金金搬走了,陆如音和柳絮自然又是收拾一番宿舍,她们又给宿舍添了张桌子,用来放书本和杂物,还挂上白色的蚊帐,这样就不用再怕蚊子咬。

苏玉霜前几天送来一篮味道酸甜的红色的小野果和自家腌的酱黄瓜,就连她也说着宿舍变得真不错,比原来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三个女孩子趁闲暇时间聚在一起,吃着野果,小声商讨去黑市卖手套的事。

她们决定先不把这事告诉苏婶子,省得让她老人家担心。

后天知青们休息,但苏玉霜还走不开,于是她把这两天打出来的五副手套全都交给陆如音,拜托她们帮忙探探行情。

新来的知青下乡也有段时间了,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听说能去县城都很开心。老知青们也高兴,大家都想趁着这次进城买点东西。

陆如音起了个大早,从箱子里翻出条黄底橘花的秃袖布拉吉,头发编成两股麻花辫,用鹅黄色的发绳系上,不施粉黛。往院子里一站,又变成了那个在学校里傲视一切的公主。

那时候,学校里的男孩子们都想尽办法和她说话,但没有一个敢主动上前。

她是整个宁州高中的女神,他们只敢远远看上一眼。

“呸,露这么多肉,不要脸。”

王金金看看陆如音崭新的布拉吉,又看看自己补丁落补丁的灰色小褂,眼神恨恨。但她不敢说出来,只能在背地里狗狗祟祟地骂上几句。

红太阳生产大队距离县城算不上远,坐拖拉机三个多钟头就到了。

知青们三两成群,大多都是往供销社和邮局去。

县城供销社的货品不是很全,但知青们仍旧兴致不减,高高兴兴地买各种自己需要的小玩意。

碎花花布、水果糖、香胰子……都是年轻知青们稀罕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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