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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长生》完了!
在创作圈,有一个底线是碰不得的,那就是抄袭。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条铁律,如果真的碰了,那基本就算是到头了。
但是文创圈,抄袭这件事还是很不好界定的,不然也不会衍生出一个融梗。
有这样一个传言,会抄的人大富大贵,不会抄的身败名裂。这是说,不会抄的,就会照搬原话,或者改一改词句就用了,这样在鉴定上就会很容易鉴定出来抄袭。
但是会抄的人,就会采用一些不那么好举证的方式。比如,人设。人物性格和背景,稍微动一动就没办法判定了,还有世界背景,故事走向,风俗习惯,如果被说抄袭,他们就会狡辩,怎么这个风俗你独创的么?只许你用,不许我也看到?
这样恶心人的做法,实在是能把原作者和粉丝气个半死。
《长生》就是这样一本作品。
文化产业的兴起,使得有些人想要钻空子。一些作者和资本沆瀣一气,签订隐秘合约,达成合作,利用他人的作品,谋取经济利益。
《长生》的丑闻就是因为合同泄露而被曝出来的。
《长生》晚于《孤星》的出现,但是一出现,就带来的大量的热度,异军突起一样,一时间吸了大量的粉丝。
在合同中可以看到,作者必须写出一本“完全适应市场需求”,方便平台营销推广的作品,同时,列举了几本当下最热的书,平台会想办法将热度达到和他们相同的地步。
所以,平台是怎么做到的呢?暗箱操作,刷分,营销,不断给所有热营造出一种“领头羊”的姿态。平台不得不为了这本书而放弃其他一些东西,为此,还得罪了另外一些作者。
在合同中提到的几本书里,就有不是一个平台的《孤星》。曾经有人也提出过,《长生》在一些小世界的副本里,太像《孤星》某些地方了。但是由于《长生》热度不断攀升,粉丝又疯又杠,《孤星》甚至都不想和它扯上关系,没有深入分析到底是不是一样。
这下好了。
《长生》本身就是多家的拼凑,实际作者本身能力很一般,有出彩点都是旁人的精巧心思,但凡有些阅读水平的人,都对这类书态度冷淡。而经过大量的营销堆砌,吸引到的几乎都是识别能力较低且阅读面很狭窄,阅读结构单一的中小学生。
这类读者往往更活跃,表达欲望更强,营造出来一种“这本书确实很火”的感觉。
《长生》担了这个虚名,又要拍剧,甚至要和《孤星》打擂台。
但是,有哪个名家导演看不出来这个作品实际上徒有虚名呢?
为了酬劳,也有人愿意折腰。
但是折腰归折腰,没人愿意把自己给搭进去。
《长生》的导演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导演,拍戏唯“热度”是图,唯“时间论”,信奉只要追赶热度的脚步就快,金钱和名利就都是唾手可得的。
他本来以为,搭上了《长生》这辆顺风车,可以让他名利双收,凭着《长生》那群脑残粉闭眼吹的架势,不得给他变成下一届奥斯卡最佳导演场外得主?
现在,随着这个消息的突然爆出,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的作品上。他虽然是个商业导演,但是也不想被人辱骂人品差吃人血馒头啊。一想起当初资方的态度,他就觉得自己上了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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