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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主,这条路还很漫长。在此之前,少主要学的还有很多……」
(三)
「出剑时要快、狠、准,不迟疑、不留情,对敌人心慈,倒下的就只能是自己……」
晨风徐来,白云高卧,鸟儿掠过长空,留下声声清啸。一夜春雨浸润后的小院,空气中都满是清新的湿意。
院子中央,况长笙举着剑歪歪扭扭,练了几百遍依旧不成气候,看得一旁的姚霁直摇头。
这是他们来到梁国后的第五年,住在城郊的一处小院。一晃眼,乱世里浮沉的两个孩子都已长大,小院也更像一个小小的家。
但总有些什么是不完满的。五年里,姚霁费尽心血地辅佐况长笙,期盼他能文成武就,继承况氏一脉,但每每到了最后,姚霁都不得不承认,她家少主……委实是个没用的「草包」。
况长笙压根不是练武的料,文章也作得平平,性子虽然纯良,但头脑谈不上聪慧。除了一张绣花枕头似的脸,最拿得出手的反而是一身厨艺。
每次被姚霁发现偷懒,没在用功读书时,他总是嬉皮笑脸地上前,摇着姚霁的衣袖,讨好般地哄她:「阿霁,别生气了,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我最近又捣鼓出一道新菜,保准你吃了还想吃……」
面对这样一个少主,除了大眼儿瞪小眼儿,姚霁还能说什么?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成,气急了姚霁便自己拿着剑到院中发泄,一通狂风扫落叶中,况长笙搬个凳子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一边吃梨子,一边没脸没皮地为姚霁喝彩:
「漂亮!这招不错,阿霁你的身手真是越来越好了!」
姚霁握剑的手一颤,直被堵到欲哭无泪,满肚子的内火只化作一股深深的无力感。
但老天爷兴许是公平的,除却草包点儿外,况长笙其他地方又是极好的。姚霁怎么也忘不了,有一年走镖回来,他坐在院门口台阶前等她的模样。
因为要维持生计,姚霁凭借不错的身手,在当地有名的镖局谋了份差事,平时接些散活走走镖,但都不会去太远的地方,没几天就能回来。却有一次,姚霁接了个十分凶险的活,打算赚一笔大的,够她和况长笙用个一年半载。
她本来对况长笙说好了不出半月能回来,却足足两个月都没回,把况长笙急疯了,每天都去镖局门口大哭大闹,要镖头还人。
姚霁是在一个午后回来的,身上还穿着血渍斑斑的衣裳。她刚经过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好不容易保住了镖,风尘仆仆地一赶回,却看见了坐在台阶上等她的况长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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