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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主角vs炮灰
天边最后一缕光穿过半扇窗, 照进并不宽敞的双人病房里。
赵言的病床离窗很近,他此时靠坐在枕头上,那缕微弱的天光将他靠窗的半边脸照亮了一瞬,随后又黯淡下来。
天彻底黑了。
林翠云进入病房后把手中提着的保温壶放在林暮雨床头的小柜上, 顺便按亮了那盏昏黄的台灯。
赵言终于能看清她的脸, 以及她的表情。
林翠云如今43岁, 是个身材普通长相普通、工作工资也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女人。她眼角有细纹,鬓间有几根白发,于千千万万步入中年的人毫无差别。
以前赵言觉得, 林翠云唯一好的一点,就是顾家, 行政岗工作不算忙,她每天都是固定的时间上下班。赚回来的钱虽说不是全部交给他来管, 但会每月给他生活费, 其他的钱他也能看到都是花给了家里, 无论是添置新电器,还是给他的两个孩子买新衣。
但自从秦家的事之后, 林翠云的工作似乎就忙了起来, 有时候应酬到整夜整夜不回家, 也不像从前那般关心家里,掰着指头算一算,现在他们一家四口聚在一起吃饭的次数都少之又少。
他侧着头看着林翠云给林暮雨盛了一碗鸡汤喂着喝, 眼神晦暗不明。
一时间整间病房里除了电视里播放的《巴啦啦小男仙》的声音, 就只剩下汤匙磕碰汤碗的清脆“乒乓”声。
直到喂林暮雨喝完了整碗汤, 林翠云打算离开了,她起身拎着保温桶到赵言面前晃了晃:“你想喝自己盛。”
赵言双目无神地看着她离开,又木着脸侧头去看床头柜上的保温桶。
最后闭上眼, 独自吞咽钻心的苦涩。
他伤的是腕骨啊,而且是惯用手。
单凭左手他连拿起那个两升的保温桶倒汤进碗都做不到。
偏偏林暮雨还没心没肺地在旁边说:“爸爸你怎么不喝汤?可好喝了!”
……
隔壁的林映雪没什么大碍,但就算她只是脑震荡,也不该住院三天都没见到过林翠云一次。
从小跟着父亲寄人篱下,这会儿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林翠云这是不待见她了。
但她心里最怨恨的不是林翠云,而是林南风。
要不是林南风这个贱人逃婚,她到手的婚房就不会飞了,也不会因为竞赛失利被围观耻笑,这些事也就不会传到林翠云的耳朵里让她觉得自己失去了利用价值,更不会因为这些而心情暴躁在半路上跟父亲吵架出了车祸,现在自己孤零零的躺在这病床上!
没错就是这样!
这一切都是林南风的错!
·
第二天中午放学,高三火箭班有几个平日里跟林映雪关系不错的学生打听到了她所在的医院,打算合伙买只果篮去探病,结果刚出班门就碰见了一早就等在门口的胡冬冬。
“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
胡冬冬说话难得没带刺,他是真的想去探望林映雪。
全高三都知道胡冬冬喜欢学霸林映雪,而且胡冬冬人长的好看家世也不错,这两人要是真能成那也是一桩好事。
只是全高三的学生都看得出,林映雪对胡冬冬没啥意思,不然不会是那种不接受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
也就只有胡冬冬本人当局者迷,看不清门道儿。
一行人去了花城中心医院,林映雪住在3楼病房。
几个学生把合资买来的花篮放下就开始问林映雪的病情,林映雪靠床头坐着,气色看起来还不错:“医生说要再观察几天,没有问题的话这周就可以出院。”
车祸后她出现了脑震荡,脑部有些微血块儿阴影,但很幸运的没有压迫到神经,观察一周左右等血块儿自然消散了就可以确认不会有其他后遗症。
“那你还能赶上下周的二模考试咯?”一个在火箭班成绩跟林映雪不相上下的短发女生笑了下,“那这次模拟考有看头了,今儿白念斯回学校了,会一直上课到考完二模。”
“白念斯?”
林映雪忍不住皱眉。
白念斯怎么这个时候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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