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试探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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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有了突破,冉咚咚想找人庆祝一下,第一个想到的人竟然是慕达夫。她为此自责,恨自己不争气,但又不得不承认她还摆脱不了他们多年来建立的精神依恋。中午,她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今晚不想回家吃饭。”这是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短信,却是她的一道测试题。他可以回答“好的”“明白”,也可以回答“知道”“那你去哪里吃”等等,但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答案。她静静地等待,其间还焦虑地抿了几口洪安格送的红茶。忽然叮咚一声,他的回复来了:“晚七点,水长廊餐厅九号包间。”她微微一笑,对答案表示满意。

水长廊餐厅坐落在城市的内河边,包间临河的一面是落地玻,从落地玻看出去是清亮的河水以及两岸的树木与花草,远处野鸭浮水,近处游鱼弹跳,花草铺展在两岸。阳光斜照,拉长了树木的影子,密密麻麻的树影像窥视者挤扑到落地玻上。慕达夫带着电脑早早到达,一边看景一边写作一边喝茶。看景和喝茶是真的,写作只是做做样子。近期他的写作都是做做样子,写出来的文字不是言不及义就是生拉硬扯,凑字数,抄概念,看法平庸,才华仿佛从大脑逃离了。才华于他就像颜值于美女,是他取胜的武器。没才华他考不上博士,没才华他娶不了冉咚咚,就连他的尊严都是才华给的。一旦不能正常使用才华,他就急得嘴巴起泡牙齿疼。现在,他每敲出一个字就反感这个字,好像反感是写作的全部意义。那不是他想写的句子,却不是别人敲出来的,写一段删一段,最后只剩下一堆凌乱的想法,就连这堆想法也显得庸常,没一句能抓住自己,更别说抓住读者。智商为零,才华负数,就像那些花钱买版面发表的文章。有时他也想用字数来安慰自己,想放弃心手合一。凑字数虽然轻松,却让他感到虚无,甚至开始怀疑人生。于是,他把那些凑合的文字统统删掉,一行都不保存,生怕保存了会产生思考惰性,会重新粘贴回来。所以,每一次重写都是重新思考,认为会比上一次好。然而写着写着,他怀疑这一次未必能超过上一次,甚至还不如上一次,便把这次写的也删了,仿佛比上次删得更彻底。如此反复,他每天都没闲着,课题却毫无进展。他找原因,原因是注意力无法集中。他一面要应付冉咚咚的质疑,一面要完成课题,一面还要向唤雨和岳父母隐瞒他与冉咚咚的情感裂痕,就像隐瞒一件古董的瑕疵。

他合上电脑,专心喝茶,假装放空自己。他预感冉咚咚会提前到达,所以他比她更提前。这是谈恋爱时的小伎俩,他弃之不用已久,但自从冉咚咚怀疑他出轨后他又不得不把它捡起来,以挽救濒临破灭的婚姻。果然,下午四点冉咚咚就到了。她推门进来看见慕达夫时略略有些吃惊,没想到他会比她先到,为此,她暗自开心,甚至产生拥抱他的念头。但她的双手刚伸到一半就缩了回去,仿佛及时整改纠错,让他为了呼应她而伸出来的双手悬在半空,就像双方谈好的合同突然不签了那样尴尬。他们已经四年没有纯拥抱了,纯拥抱就是不带性的拥抱,这个他们恋爱时频繁使用的礼仪,在她职位提升后便如恐龙般自然灭绝。他甩着双手,想既然她拒绝拥抱,那就把拥抱当成今天必须完成的任务,也许他们之间就差一次拥抱,也许拥抱就是他们情感危机的救命稻草。拥抱在他脑海越来越膨胀,刺激他的记忆,让他想起心理学专家关于拥抱的结论,即拥抱有减少疾病,增加免疫力,减轻压力,满足肌肤渴望,提高体内血清素含量,平衡神经系统,抗衰老,抵御心脏疾病,减轻疼痛,缓解抑郁症状,减少对死亡的恐惧,辅助失眠与焦虑治疗,降低对食物渴求,是一种无言的交流,增强社会联结增进社会关系,提升自尊,放松肌肉,增进共情和彼此了解,增加愉快感,改善性生活质量,教会给予和接纳等二十一种好处,但现在他要加上一条“挽救婚姻”。加上这条就变成了二十二种好处,他忽然想起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的长篇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想起这个小说他笑了一下,而她却不知道他为何而笑,即便她是神探。为此,他又笑了一下,就像小时候躲猫猫不被同伴发现那样得意。

她几乎贴着落地玻坐下,仿佛连脑袋都想挤到玻璃外面。他以为她是贪恋窗外的风景,可她却是不想在面前给他留下足够容身的空间。他站在她身后,双手轻轻落在她的双肩。她扭了扭膀子,试图甩掉他的双手,就像要甩掉毛毛虫。他迅速把手拿开,拉过一张椅子,与她并排坐着。她在看流水花草和树木,目光最终落定在日光斜照的河面,他却在看她搭在扶手上的那只手。那只手真白,手指修长,皮肤虽然没十年前那么鲜嫩,但因为脂肪的略增却显出了贵气,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只不操心家务的手,是一只营养丰富的手,就像五根长短不一的东北人参。他忽然有了一把抓住它的冲动,就像于连·索雷尔想抓住德·雷纳尔夫人的手那样冲动。但冲动一闪即灭,几乎就在他想起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的同时。他怀疑刚才的冲动是不是发自内心?也许仅仅是渴望模仿,也许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于连想抓住的是别人老婆的手,而他想抓住的却是自己老婆的。你确定真的有这个**吗?夫妻十多年了,即使抓住也跟抓住一团硅胶的感觉差不了多少。这么想着,他连拥抱的兴趣都没有了。

当没有任何企图的时候整个人就变轻松了,当整个人变轻松的时候机会就来了。她把椅子往后拉了拉,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还故意用胯部碰了他一下。如果她只是碰一下,那他消失的兴趣不会重启。但她一碰再碰三碰,意图再明显不过了。于是,他站起来把她揽进怀里。她没想到会有不适感,好像被冒犯了,就像陌生人侵犯了她的圆柱体,身体下意识地想挣脱。她越抗拒他搂得越紧,他搂得越紧她越抗拒,她越抗拒他就越想征服,眼看他的强吻就要成功,忽然她双手用力一推,说我们离婚吧。他吓得当即把手松开,就像订书钉松开稿纸。

他率先坐下,好像坐下得越快就越能快速摆脱尴尬。她抹了抹被他揉皱的衬衣,坐到茶桌的另一边,说抱歉,我有感情洁癖,容不得搂过别人的手搂我。他不作声,泡茶,把倒上茶的茶杯推过去。她端起来品了一口,说为什么你十几年只喝一种茶却不能只爱一个人?他仍不吭声,继续泡茶。他知道只要一吭声就会发生语言冲突,甚至产生语言暴力,那今晚这餐饭就吃不成了。对于她刚才的表现,他是这样理解的:一、她询问嫌疑人询问惯了,总是喜欢先声夺人虚张声势;二、她是刀子嘴豆腐心,所说并非所想;三、等案件破了,压力小了,她会慢慢变好。

她的这种脾气不是自带的,而是由时间和经历渐渐塑造。认识她那年她二十九岁,虽然她接触了一些案件,但都不是大案要案,她也仅仅是一名助理,即使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着,压不到她。因此她是放松的,好像每束光都能一丝不漏地无死角地照进她的心房,整个人从内到外都通透敞亮。那时只要他下厨做饭给她吃,她会笑上十分钟,仿佛吃了笑药,说上二十句赞美的话,像个美食评论家,哪怕他的手艺一般她也会把他夸成特级厨师,就像他评价作家们的作品。但是现在,即便他连续做一百餐可口的饭菜,也听不到她半句的鼓励。她已经习惯了,习惯于他的习惯,且把他所做的一切视为理所当然。

结婚前半年,他们坐在新装修的房子里讨论婚后的家庭分工。那时,房子里还弥漫着墙灰、油漆、橡胶以及塑料的混合气味,某些线头还裸露在电插盒的外面,角落堆着几块用剩的瓷砖,刚挂的窗帘半合半开,每束灯光都异常明亮,一切都预示新生活即将开始。他说为了保护她的双手,他负责下厨洗碗。她说她也不能闲着,负责买菜拖地摆弄洗衣机。他说他负责擦窗户辅导孩子学习。她说她负责生孩子。后来,由于她工作实在繁忙,除了生孩子是她亲自,其他家务都由他亲自了。虽然家务她不能顾及,但拥抱亲吻她一次都没少,而且都是她主动,仿佛那是超出他预期的高稿酬,瞬间融化他的疲累。由于亲吻频繁,他叫她“小狗”,她叫他“骨架”,意思就是她啃得他只剩下一副骨架了。想到这些,他摸了摸脸颊,仿佛刚刚被她吻了一下,接着轻轻一笑,生怕笑声太大惊跑了美好的往事。她问笑什么?他没回答,就像询问时他拥有沉默权。他想回忆真是个好东西,好得都让他忘记了眼前的环境和人物。看着他走神的表情,她想刚才的反应过度了,毕竟他还是自己的丈夫,在没离婚之前彼此还拥有使用对方身体的合法权利。但她不想马上妥协,希望通过沉默过度,使接下来的面对面不显得那么尴尬。本来她就不是为了尴尬而来,一次为了庆祝的聚餐竟然被她活生生地变成了斗气的见面,她恨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

变化是从五年前开始的,他想,当时她已升任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领导要她负责侦办“任永勇案”,这是十年前已经结了的案子,但经过她重新调查,发现“自杀”实为“他杀”。三年前她又接办了“梁萍失踪案”,把一个五年都没破获的案子给破获了。偶尔她会谈论凶手的暗黑心理以及作案的残忍手段,常常听得他脊背发凉食欲不振,仿佛不是她在讲述案件,而是案件透过她的身体在讲述。虽然“两案”使她成名,但也让她的身心发生了自我意识不到的微妙的变化。她变得不注意他了,连唤雨在她心目中似乎也不那么重要了,仿佛使命发生了转移。她能记住案件的每个细节和日期,却常常忘记她答应过的买菜、到学校接唤雨以及参加亲人们的聚会。在办案最紧要的关头,她一度连唤雨的名字都叫不上来,而只叫她女儿。他不知道这是办案的压力使然还是案件的内容使然。反正她与他的欢娱次数逐步递减,亲热指数几近跌停。在别人面前她还是她,彬彬有礼和蔼可亲优雅得体,但在他面前她变得多疑敏感易爆,看他的目光像两根直直戳出来的棍子,仿佛他是她的嫌疑人。

“知道今天为什么约你吗?”她打破沉默。

“抓到凶手了。”他回答。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说过破案了才有精力跟我扯离婚的事。”

她忽然对“离婚”两个字产生反感,尤其当这两个字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时候,读音是那么别扭,字形是如此丑陋。她发觉虽然她认可这种行为,却不认可这两个字,仿佛这两个字的危害远比行为可怕。她迟疑了一会儿:“凶手还没抓到,只抓到了一名强奸犯。”

“既然还没抓到凶手,那就不能……”他也讨厌那两个字。

“凶手就是强奸犯,迟早他会承认。”

“那就等他承认了我们再商量,以免你办案分心。”

“对我来讲他承认强奸比承认杀人还重要,要是他没强奸,夏冰清就是插足别人家庭的第三者。我讨厌第三者,却要为我讨厌的角色去复仇。于公,我必须执行,这是我的使命;于私,我的心里就像打翻了油盐酱醋茶。因此,从办案开始我就特别在意他强没强奸。他强奸了,夏冰清就是双重受害者,我为她复仇的动力就更充足。他终于解决了我办案的伦理纠结。”

“无论你怎么想,我都支持你。”

“离……离婚你也支持?”

“不支持,因为你离的理由不成立。”说着,他从电脑包掏出三张证明,谢见成、贺绍华和鲍朝柱分别在证明上按了手印,他们都证明四月二十日和五月二十日这两天与慕达夫在酒店打拖拉机。瞥了一眼三枚鲜红的手印,她说那贝贞呢,你怎么解释?他掏出一封洪安格和贝贞的联署来信,他们在信上说贝贞是一位十分爱惜自己名声的作家,如果冉咚咚执意怀疑造成贝贞名誉损失,他们将保留起诉的权利。冉咚咚来气了,说只要几杯酒,你就可以收买他们按手印,别拿这些材料来糊弄我。

“难道你办案取证也是用几杯酒收买的吗?”

“两码事,用你们的行话来比喻,我们的取证是严肃文学,你的取证是通俗文学。”

虽然喝茶在斗嘴,吃饭在斗嘴,回来的路上也在斗嘴,但当他们洗完澡躺在床上时却突然啪啪起来,像暴风骤雨般猛烈,仿佛这是最后的亲热,能做一次赚一次,彼此都在榨取对方。对她而言,这不是单纯的身体愉悦,而是为办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庆祝;对他而言,这不仅是修复关系的契机,也是憋了三个月后的一次身体释放。反正在这件事情上,两人都得到了利息或者说附加值。幸福来得太突然,他本以为会像昨晚前晚以及近期的无数个夜晚那样,熄灯无故事,却没想到她忽然说一个男人长期不碰老婆,你会相信他没有情人吗?简直就是勾引,他本能地碾压过去,碾压了好久他才想起一句台词,但他没说,生怕她把他推下来。他的台词是:“一个女人长期不让老公触碰,难道你不怀疑她有病吗?”

事毕,她问他为什么这次不喊“美”?他想没喊吗?没喊,连自己都感到惊讶,好像身体有个自动预警系统,知道眼下喊不得,但他却没法回答。“为什么?”她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穷追不舍。他说可以不回答吗?她说不行。他说讲真话怕你生气,讲假话我有心理负担。她说只要讲真话,什么事我都能原谅。他不停地吞咽口水,仿佛要把那句即将奔涌而出的话咽下去,又仿佛在评估她的承诺是真是假。他不停地吞咽以延缓时间,又害怕这个伎俩被她识破,以至于怀疑自己患上了吞咽强迫症。她说这是一次你重新塑造自己的机会,错过了就错过了。他说如果你连我脑子里想什么都要翻出来看看,那我就一丝不挂了。她说我充满好奇。他犹豫,“说还是不说?”就像哈姆雷特的“生存还是毁灭”那样挣扎。她静静地期待,连呼吸都变得小心谨慎,连时间都变得漫长。他恨不得立刻睡去,只有睡去才可能摆脱眼前的困境。但她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他吓了一跳,说好困啊。她说每当嫌疑人不想回答问题时也经常喊困,这是不合作的信号,我再给你十秒钟。她开始匀速倒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仿佛听到当的一声,时间到了,他像被催眠似的突然渴望分享。他说我是在看了贝贞的小说《一夜》后才开始喊“美”的,想不到我的生活也模仿艺术。

“我问的是你这次为什么不喊。”她总能紧紧抓住主题。

“以前我喊是因为脑海里会出现别的异性,现在不喊是想让脑海里只出现你。”他以为会感动她,但她的注意力只在前半句。她问:“你的脑海里到底出现过谁?”

“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人物,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个拼凑起来的角色。”他想马马虎虎,却马虎不了她。她问:“是不是出现过贝贞?”他想说没有,但嘴里却回答:“出现过。”

“呵呵,”她似笑非笑,像抓到了关键证据,“原来你早就精神出轨了。”

“问题是我的脑海也曾出现奥黛丽·赫本,还有一些遥不可及的人,即使我想出轨,她们也看不上我,我也够不着她们。比如奥黛丽·赫本,她已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日去世,再怎么想她,她也不可能活过来挑战你。假如每个人都像我这么坦诚,那就会承认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活动,我就不信你的脑海没出现过别的男人?”

“没有。”她本能地回答,但她说谎了。她的脑海当然出现过偶像,就在刚才还不合时宜地闪现洪安格,可她不想让他知道,以免助长他的胡思乱想。他不是傻瓜,研究文学作品即研究人性。

“你虚伪。”他说。

“女人跟男人不同。”她搪塞,但马上转移话题,“你爱我吗?”

“爱。”几乎是唯一答案,他不想纠缠,连话题也顺着她。

“怎么个爱法?”她刨根问底。

“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爱林黛玉,你喝药我先尝苦不苦,若有好玩好吃的第一个想到的是你,你要是生气,我就求爷爷告奶奶地哄你。你说我有外遇我就承认有外遇,你说我骗你我就承认是骗子,你负责命名我负责答应。幸亏你没叫我去死,否则我会像卡夫卡小说《判决》里的格奥尔格,一听到父亲的命令立马跑去跳河。”

“贾宝玉的爱你也信,他不是睡了袭人和好几个丫鬟吗?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他还跟一个名叫秦钟的男人上过床。”她差点惊呼起来。

“那也不能否认他对林黛玉的爱,也许他是通过爱别人来爱林黛玉,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弗洛伦蒂·阿里萨,他所有的私通都是为了爱费尔米娜。”

“变态。我可不想看到你用那样的方式爱我。”

“爱有千奇百怪,但我爱你只有一种,就像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爱露丝,当逃生的浮板只能承载一个人的重量时,我会把生的机会给你。”

“好听,可惜没法检验,你能不能举一个稍微靠谱的例子?”

“就像你爸爱你妈,快七十岁了还手牵手去买菜。”

“一点都不浪漫,也不是爱情。你没看出来吗?你岳父一直嫌弃你岳母,背地里他们不知吵了多少架,我甚至怀疑我爸跟隔壁的阿姨有一腿。现在他手牵手是因为年纪大了,拿我妈来当拐杖。”

他想找一部夫妻爱到白发苍苍的小说来举例,但想了许久都没想起来。全世界那么多文学大师,竟然没人写过这个题材,抑或是我孤陋寡闻。作家们写得最动人的爱情都不是白头到老的爱情,要么是甜蜜的初恋,要么是错过的暗恋,要么是半路杀出去的别恋,要么是黄昏恋,反正没有一成不变的恋,是作家们没发现这一空白还是爱情本来就没法长久?他陷入沉思,脑海急速搜索。忽然,他想起迈克尔·哈内克自编自导的电影《爱》,这让他如获至宝。

“我会像乔治爱安妮那样爱你。”他说。

“怎么个爱法?”她还在重复她的问题。

“年过八旬的丈夫乔治和妻子安妮相依为命,他们不愿意去养老院,不愿意连累远方的女儿,相互照顾。安妮中风后失去生活能力,行走艰难的乔治在艰难地照顾她,帮她洗澡,喂她吃饭。安妮不希望被病痛和自尊心折磨,请求乔治结束她的生命。乔治不愿意,但他的力气越来越小,他怕自己死在她前面,没人能像他照顾她那样照顾她,便用枕头结束了安妮的生命。之后,他用仅剩的一点力气爬到床上,等待死神降临。”

“你做得到吗?”她抽了抽鼻子。

他感觉湿度上升,整个卧室像下起了毛毛雨。他伸手一摸,果然她的眼眶湿了。她被乔治和安妮的爱情感动哭了。他说最动人的爱情就是比你所爱的人多活几小时,哪怕是一个小时。

“你做得到吗?”她嘴里喃喃。

“我想,但得问你同不同意。”他说。

“干吗要问我?”她说。

“因为只有你才能决定我们能不能白头到老。”

她不接话。卧室仿佛睡着了,忽地安静下来。

怎么知道他还爱不爱我?她翻来覆去地想,想得膀子都些微痛。如果他是一名嫌疑人,只要聊上一两个小时,我就大致能判断他是不是作过案,**不离十。但跟他认识了十五年,共同生活了十一年,彼此说过的话如果印成书都可以装满一个社区的图书馆,熟悉他的程度绝不亚于熟悉自己的手指,为什么却越熟悉越陌生?是我的敏感度下降还是他隐匿得越来越深?抑或爱情本来就比作案复杂,根本无从查考?可当初,他对我的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就像身下的席子,一摸就知道它是席子,甚至不用摸都知道。

他们谈了四年恋爱,第一年尤其甜蜜。自从他们在锦园书吧聊过冉不墨的非虚构作品之后,见面就越来越频繁了,在餐厅,在电影院,在公园,在她家,在他的住所。哪怕只有一小时的空闲,他们也会迫不及待地选择中间地点,或一抱或一吻,便各奔东西,虽然他们像两只台球一碰即分,但每天不这么碰一下他们都像欠觉似的整天打不起精神。每次见面他都提前到达,她不到他不进门。一次,她从后门进入餐馆,隔着落地玻看见他站在前门等。画面实在是太美,他的背部竟长出一束红白蓝相间的野花,细看,原来那束野花捏在他背着的双手里。他伸长脖子,留意从他面前驶过的每一辆车,好像她会从任何一辆车里冷不防地跳出来。他走过来走过去,偶尔把花拿到面前一嗅又飞快地藏到身后。半小时过去了,她坐在里面静静地看,他站在外面耐心地等。她想考验他到底能等多久,没想到他等了一个小时还在走过来走过去,目光始终盯着停车场入口,连个电话也不打,无论等多久他都不会催她。他相信她迟到一定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也许是手头的工作还没干完,也许突然接到任务,也可能是堵车或打不到的士。

那时他舍得把大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哪怕他正在填课题表,论文写作正灵感四射,但只要听到她呼唤便立刻关掉电脑去陪她,好像她是案发现场,他必须第一个赶到。轮到她值夜班,只要第二天没课他就会赶过来。值班室不是恋爱场所,他不能进去,就坐在窗外那张条凳上,像一个刚刚被抓的等着问话的小偷。她接电话、打电话或整理记录时,他像摄像头静静地隔窗看着。她没事的时候他就跟她聊天,黑夜漫长,该聊的都聊了,他便给她讲文学。一年下来,他陪她十几个通宵,竟把一学期的现当代文学课讲完了,还兼谈了世界文学。她逛街,他跟着;她做头,他等着。她说你这么陪我不怕浪费时间吗?他说男人如果爱女人,要么为她花钱,要么为她花时间。此话像一枚钉子牢牢地钉在她的脑海,作为他曾经爱她的证据,至今都未生锈。

另一证据就是他为了适应她而努力改变自己,改变行为,包括试图改变性格。他很有信心,说如果我没达到你的择偶标准,请你千万别把标准降低。说罢,他竖起耳朵,以为她会说他早就达标了,没想到她不发合格证。他在自信心受到打击的同时也意识到自己高估了自己,换一种说法就是自恋或自大。虽然他在她面前已经夹起尾巴做人,但他的自大仍会在他松懈时霸气侧漏。比如他们偶尔谈起冉不墨的作品,他的嘴巴一撇,说垃圾。尽管他早就是批评界的一员,却不知道有一种批评叫儿女批评,即只有儿女能说父亲作品的缺点,别人概莫乱语,否则儿女会很生气。也就是说她爸的缺点只允许她讲,轮不到外人插嘴,如果外人非要置喙,对不起,那就请讲优点。因为那句“垃圾”的评价,她几天不跟他说话。他问她原因,她说你自己找。他找了两天,猜了不下五十个答案才终于找到。从此,他不再说冉不墨的半句坏话。一次,她表扬她的前任领导有水平,他没吸取上次教训,嘴一撇,说要是他有水平为什么会把两个积案让给你?他一点业务都不懂,怎么指挥你们?她说有本事你指挥呀。他忽地闭嘴,知道又犯了狂病。凭他的资源,即使不吃不喝奋斗一辈子,也轮不到他指挥。从此,他不再评论任何领导。朋友们聚会,他喜欢纵论天下大事,从外太空论到美国总统,似乎没有一件事一个人令他满意,好像宇宙必须交由他来掌管才有希望。她说又来了,有能耐你移民外太空,别在地球上混。他那个呛,就像吃了太多的芥末,捏鼻子皱眉头,好久都说不出话来。从此,他不再谈论宇宙,虽然这是他一直喜欢的话题。

恋爱四年她一直在戗他,仿佛她是上帝专门派来戗他的。但是他不知道,她戗他不是要反对他的观点,而是要刷存在感或想表现得比他聪明。想不到,接受批评他是认真的,他把她的每一句话都当命令,来单照收,坚决执行。虽然她为他轻易放弃观点和故意压制锋芒感到惋惜,但却从他迁就她的言行中获得巨大的心理满足。她知道要是一个人为你无原则地改变,那不是怕你就是爱你。他不是案犯,没理由怕她。其次,他改变了他的刷牙习惯,认识她以前他是横刷,认识她之后他是竖刷,自从改为竖刷,他的牙齿越刷越舒服。再次,他把酒给戒了,尽管为此他不惜掐黑大腿。他戒酒是因为她讨厌酒气,讨厌他喝醉后站在马路边像站在长安街似的大喊大叫,讨厌他一喝酒就忘记她在等他,忽略她的失眠。

他重新喝酒是在唤雨一岁之后,先是在家里喝,每次只喝一小杯,也不看她的脸色,仿佛可以不用看她的脸色行事了。偶尔他把酒杯递过来,问她要不要喝一口?好像这么一递就把她拉下水了,不但自己可以撕毁承诺,还能获得她的同意。那时,她的心思基本上转移到了唤雨身上,觉得他做家务写论文挺辛苦,喝一小杯也在情理之中,便默许了他的试探。但他的酒杯越变越大,就像小拇指变成无名指,无名指变成中指、食指、大拇指,最后变得和拳头一般大小。喝酒的次数也越来越密,从七天一次变五天一次,再从五天一次变三天一次。地点从家里切换到餐馆,人数由单数变复数。三天两头,他就以同事聚会、专家研讨以及请外来朋友为由,喝好了再回家。开始是晚八点回,慢慢地变成晚九点晚十点,甚至晚十二点。身上的酒气由淡变浓,一次比一次浓,一次比一次浓,最终让浓度恢复到了他戒酒前的水平,活生生把自己变成了制酒车间。

这味道她认了,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奇怪自己竟然可以对这股味道忽略不计,好像是嗅觉迟钝或是自己突然变得心胸宽广了。那时他们已相处五年多,他爱她,她信任他。信任就像一张通行证,人与人之间一旦产生,对方做什么都可以放行。唤雨刚出生那两年,她的父母暂时搬来同住,家务活他几乎插不上手。他说他不泡妞不赌钱,不搞**不竞聘院长,唯一的业余爱好就是跟朋友们打打拖拉机。其实打拖拉机也不是打拖拉机,而是了解社会信息,释放心里积怨,缓解写作焦虑,刺激做学问的激情,除了换换脑筋还相当于心理治疗。听他这么一说,她就觉得他帮家里省了一大笔钱,至少省了一笔心理咨询费,好像打拖拉机不仅包治百病还能帮他学术突破。她没反对,连反对的理由都懒得想。有时他在牌桌待得太久,她就打电话催他怎么还不回家。开始,他一接到电话立马丢下扑克,后来,他说打完这一轮就回去,再后来,他连解释都不解释,说一句“打牌打牌”便把手机挂了,就像说“开会开会”那样可以免于问责。她不但没生气,反而觉得他电报似的语言比冗长的甜言蜜语更可靠。她渐渐适应并喜欢上了他简单粗暴的语言,因为她知道这种语言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她也需要粗暴的语言来刺激慢慢麻木的神经,就像有时需要他粗暴的动作。

他的锋芒也在悄悄恢复或死灰复燃。评价朋友,他说:“从猿变成人需要两百五十万年,但你从人变成猿只需要一瓶酒。”结果,他把朋友给得罪了。评论单位领导,他说:“不懂装懂,越装越不懂。”结果,他把领导给得罪了。评论某位诗人,他说:“他再次证明诗歌是需要分行的。”结果,他把这位诗人给得罪了。他评价谁就得罪谁,弄得人人想跟他绝交。但他也有底线,那就是从来不评论家人,这被她理解为“爱”。爱是她的核心利益,只要他还爱她,她就能原谅他的任何缺点,包括恋爱时他为了讨好她故意压制的那些缺点。她不再戗他,既没了戗他的兴趣也没了戗他的资本,任由他的缺点反弹。她以为他能为她自律一辈子,没想到只为她自律了五年,也许不由时间决定,而是因为她生了孩子,他首先在生理上对她失去了兴趣,这与徐山川背叛沈小迎的时间点极其相似。对待妻子,男人是不是都一样?这么一想,她发觉过去也许都误判了。他打拖拉机是不想跟我待在一起,他喝酒是为了寻找刺激或者麻醉自己,他在外面滔滔不绝是为了弥补在家里无话可说。那个曾经跟我无话不说时时刻刻都想待在一起的慕达夫倒下了,另一个不想跟我说话不想跟我待在一起的慕达夫站了起来。她越想越不爽,甚至感到不安。

第二天下午,她跟邵天伟讨论完案件,忽然问他凭你的观察,你觉得慕达夫爱不爱我?邵天伟顿时蒙了,首先考虑的不是回答而是揣摩她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是出现了家庭矛盾或是慕达夫犯了错误,抑或她是想跟案件类比?但无论她出于什么目的他都不愿回答,就用一个微笑试图蒙混过关。可她不允许他蒙混,目光直直地充满信任地满怀期待地看着他,看得他都不好意思不回答了。他说冉姐你连杀人犯都看得透透的,还看不透姐夫爱不爱你?她说我是远视症患者,越近越看不清。他想我见慕达夫也不过五次,两次在刑侦队组织的家属聚餐会上,三次在她的办公室,彼此客客气气从未深度交流,而她也从不在我们面前谈论他们的感情,这真是一道“哥德巴赫猜想”。

“我没谈过恋爱,看不懂。”他说。

“直觉,凭你的直觉。”她的眼神还是那么期待。

“我认为他是爱你的。”他想只有这么回答最保险。

“证据?”她说。没想到她会问证据,他突然卡带了。但他不想让她失望,说你每天穿得整整齐齐,面色红润,精神饱满,不像是没有爱情的人,虽然不知道谁爱你,但看得出有人爱你,也许还不止一个人爱你。想不到邵天伟会从这个角度回答,她胸口的闷胀感顿时消失,每个细胞都像解放了似的,心情变得欢快喜悦。尽管她怀疑他出于善意而说了谎话,但她喜欢并愿意相信这个答案,仿佛第一次意识到一个好的答案对于抑郁者有多么重要,难怪人人都想听好话而不在乎它的真假。她不能免俗,却也有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她没有百分之百地相信,“质疑”始终在跟“相信”缠斗,这让她的心情像墙头草那样摇摆,时而愉悦时而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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