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沈崇琰当然知道这首歌,这是一首家喻户晓的英文歌,但他不知道看起来对英语学习很排斥的殷樘为什么想要学这首歌。他去看草稿本,殷樘写字很工整,每个单词都抄写得整整齐齐,但是沈崇琰一眼就能看到有一个词抄错了。
沈崇琰拿起笔,他依然用左手,旋开笔盖后才换到右手。
殷樘把自己的圆珠笔递给他:“这支笔干得很快,不会蹭到手上,你可以用左手写字。”
沈崇琰愣了一下,下意识接过殷樘手里的笔。殷樘的手心常年都热乎乎的,笔也被他暖得热乎乎,在冬天里显得格外熨帖。
但是拿起笔停在那个写错的单词上方,沈崇琰迟迟没有下笔。他觉得这份工整的歌词因为这个错词变得很可爱,就像是水泥地上的小狗脚印。
沈崇琰翻到新的一页,默写下了《creep》的歌词。他尝试着尽量写得清晰没有连笔。
殷樘单手撑住下巴,看着漂亮的英文字符在沈崇琰笔下流畅地倾泻出来,他用左手写字好像比右手快不少。不过也可以理解,像沈崇琰这样的人,肯定不愿意墨水把手指弄得黑乎乎的,殷樘想,应该允许左撇子从右到左书写文字。
“不会念的单词圈出来,下课我教你。”沈崇琰说。他把笔还给殷樘。
“送你了。”殷樘没接,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重新拿了支笔在包装上几笔画出一只简笔画小狗,放到沈崇琰面前,“谢谢。”
周五放学后学校里比往常热闹,不少学生在校园里晃荡不想回家。乔时在门口巡视了一圈,没有看见殷樘的影子,他挤出人群去找殷樘。路灯下人影绰绰,寒风夹杂着人声,嘈嘈切切,周围一切都昏暗又混乱。
乔时感到耳朵里被塞了东西,突然所有喧嚣都从他的世界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低沉婉转的旋律。这是一首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歌。
乔时转身,看见了殷樘。少年心情很好的样子,笑起来眼睛弯弯:“哥,走吧。”
乔时摘下一只耳机,放进殷樘的耳朵里。耳机线长度有限,他们不得不挨得再近一些,以免耳机掉出去。但是挨得太近似乎也不太好。
殷樘好像有点不太会走路了,前一步跨得太大,后一步又跨得太小,耳机线拉直了,又松垮下来,耳朵里的声音似有若无。他变得紧张起来,紧紧地盯着耳机线,试图让它保持住一个放松的状态。
乔时就抓住了殷樘的手腕,把身边摇摇晃晃的小狗固定住。歌曲放到高潮部分,乔时下意识地哼唱,殷樘今天跟着沈崇琰念了几遍歌词,也尝试开口唱。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