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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分钟后,格林的肚子就胀得翻了起来,他不得不趴下来克服地心对他肚子的引力,继续勉强自己再吃一点,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不一会儿,一只羊腿啃得只剩白森森的骨头,另一只还有一些挂在骨头上的碎肉,他这才心满意足地仰躺在地上,把沾在脸上的肉屑与血丝舔得干干净净,用后爪把还有些肉的羊腿蹬到了我面前。
“你都啃成这样了还给我干啥?”我哭笑不得,“休息一下准备走吧。”
格林见我不领情,慢吞吞地翻身叼着羊腿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叼起剩下的那根啃得只剩骨头的羊腿又往外走,我知道他又藏肉去了,这家伙一点儿也不会浪费。我耐心等待格林埋藏完,这才招呼他上路。
我在前面大步流星地走着,半天不见格林跟上来,回头一看他挺着大肚子像喝醉酒一样软绵绵地走了几步,就干脆躺倒在地上懒洋洋地望着我,媚眼如丝。真要命!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狼进食的时候简直可以用疯狂与亡命来形容,可这大量的食物一旦吃进肚子里,狼就像虚脱了一样没精神,必须休息消食,何况他爪子上身上都还带伤,他愿意勉强走上几步就不错了。我连哄带拖劝不动,只好抓住他两只前腿搭在双肩上,让他趴在背包上面,托着狼屁股把他背了起来,继续赶路。
爬过山顶已经中午了,背上的格林扭动起来挣扎着要下地,我如释重负地放下他,坐在大石头上休息。但很快我觉得格林神情不对,我赶紧俯下身来躲在岩石背后,顺着格林的眼光看去,远远的好像有几个人在山脚下抡着锄头挖地,附近还停着一辆皮卡。
“原来是发现了人啊。有人就可以问路了,呵呵,格林编起来的卷尾巴还没解开,说不定冒充狼狗还能搭一截车呢。”我美美地琢磨着拿起了望远镜。很快我就放弃了搭车的想法,因为这辆车没有车牌,这是搭顺风车的大忌。随后我发觉那些人的举动很是诡异,既不像牧民又不像游客,开着无牌的车到这深山里鬼鬼祟祟地挖地也是让人费解的事,我不由得想起了自从上山后的不安感觉。在草原行走的这些日子里我始终陷于一种矛盾中——既盼望遇到人,又害怕遇到人,这是一种源自本能的盼望和惧怕,因为我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遇见什么样的人。从格林的表现来看也很异常,他一直以来是不怕人的,然而这次他选择了沉默、潜伏,他的眼神惴惴不安,流露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畏惧和仇视,这是为什么。跟着感觉走是相当重要的一课,我相信我的感觉,更相信格林的感觉。我拉上灰黄色的外套帽子,让自己和面前的岩石色彩更加和谐,继续从望远镜里仔细观察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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