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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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笔墨生涯

曹雪芹的文学事业,发端很早,如前所述,远在他少年放浪、被钥空房时,就已可能种下了写作小说(尽管那也许还只是一种具体而微的雏型)的种子。到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定名为《石头记》的小说,不但早已成形,而且已然有了"再评"的本子。现今流行于世的"甲戌本",基本上应该是这个本子的遗迹(虽然它上面出现了较晚的批语,如有的晚至甲午,即乾隆三十九年〔1774〕,但这可以是后人从晚出别本的过录汇抄,也可以是批者就原本历年陆续有所增添)。甲戌本前面有《凡例》,《凡例》的最后一则是第一回的"总冒"(此"总冒"在后来坊本中早已混为正文,不再可辨),"总冒"最后是一首"标题诗"(原本每回都应有"标题诗",诗意切合本回内容;而这第一首诗却不是切合第一回,而是笼罩全部书的句意,可证这独属首回的"总冒"亦即兼属《凡例》,而为其末·例,并非转抄误连),那诗说: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注:这首诗,似即出于脂砚斋之手。我们今天读古代人的这种题诗,最须细心分析评论,如单看前四句,那就会或者认为这一派虚无、消极的人生观就是"红楼梦主题思想--色空论",或者认为这种思想歪曲了曹雪芹。其实,无论批书者还是作书者,如果他们真是这样的看法,就不会再去批书、作书了;所以后四句的啼痕、抱恨、字字是血,才是要紧的所在。)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痴情抱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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