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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八岁那年么,原来他那么早就被陈清润遇到了。
他以为陈清润只是一时冲动,也许只是觉得他这个人有点意思。
那么多年,他头一次碰到聊得来的人,没想到,原来是曾经错过了。不过,若是如今的自己看到十八岁的自己,会看着不顺眼吧。
十八岁,方彬读大一。高考的时候不知道该报什么专业,听从长辈们的指点,稀里糊涂地选择了医学。穿上那身白大褂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他本来就很被动,不擅长和人交谈。在学校没有投缘的朋友,只能越来越寂寞。
周围也不是没有向他示好的女生,不过他似乎缺了恋爱那根筋,不愿意恋爱,他一个人惯了,生怕会辜负别人。
恋爱啊,多麻烦的事情,他经常见到室友哄女朋友,和女朋友闹矛盾等等的琐事。爱情在他眼里,不过是个累赘。
那时宿舍住六人间,男生们爱打游戏,每天都是半夜通宵的打游戏。
六个人只有他,是按时早睡的,其他几个人不是打游戏,就是和女朋友聊天到深夜。起先方彬会说:“你们小点声,我要睡了。”
说过几次后,他发现根本就没有用。每次收获的,不过是压低声音的嘲笑。慢慢地,已经不再是被室友的游戏声吵醒,是整宿的睡不着觉。
当发现周围的人都和自己不同的时候,方彬开始质疑,是不是自己错了,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没有人告诉他,你没有错。
以至于方彬在很久以后,许多人都说他处事稳妥,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那段漫长又寂寞的失眠与不合群,让他越来越频繁地反思,越来越谨小慎微。
白天把自己丢进医学的海洋里,每天都很忙。教室、实验室、食堂轮番转。不爱说话,成了一个哑巴。
他在最开始的时候不是没有努力过和室友、同学相处。但好像他和他们,不在一个轨道上。
格格不入。
于是他只能把一切憋在心里。
他想和人诉说,但是父母都忙于工作,他不想打扰。和他比较亲近的林苏一家,每当看到他们其乐融融的样子,他都暗暗羡慕,生怕自己的出现,惊扰了他们。
他也想过,要不,换个宿舍,只是当向班导提出后,只是收获了几句安慰。班导说,小孩子嘛,小打小闹是正常的,要学会适应,不然以后走向社会怎么办啊?
以前零星有几个朋友在,偶尔会在他面前吵吵闹闹。大学的时候,都奔赴自己的山海。曾经扬言做一辈子的朋友慢慢都断了联系,方彬那时候才懂得,原来最残忍的不是当面愤怒的大吵大闹,而是随着时间的消磨,感情慢慢被冲淡,若干年后,谁都认不出谁来,有时勉强认出,最多不过说声“好久不见”。
也是在大一的假期,他遇到了叶琛,发现了自己的性向与他人不同,叶琛是个很好的人,方彬以为自己会和他拥有一份感情,只是很可惜,两人最后还是走向了分手的境地。他本以为,以后会充满期待,现实却告诉他那不过是奢望。
后来重逢,方彬不怨叶琛,也不愿意再见到叶琛,人与人之间是讲究缘分的,做过亲密的伴侣,便难以再若无其事地当朋友。
那时候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他完全不喜欢选择的专业。
每天上课他都很抵触,只是自己是个学生,既然读了,就要对学科负责。
学习临床医学让他懂得了医生的艰辛与不易,也深深地敬佩这个职业。可是越深入,他越发现,这不是他喜欢的。有时候他会欺骗自己,人生嘛,不就是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个人,无论你学什么学科,都会讨厌自己的学科,正所谓干一行厌一行。
只是午夜梦回之时,他去厕所路过洗手间,看镜子里的自己,眼睛呆滞,没有一丝一毫的光彩。
这样的方彬,真的是他想要成为的自己吗?
他骗不了自己,自己就是很痛苦。他深知医生的责任重大,也钦佩医生的能力与底气。可是他不愿意去读关于医学的书。他不愿意去抓小白鼠,杀兔子,更不愿意解剖。在那次做完实验,要处死小白鼠的时候,一个同学提议说:“要不,咱们把它放到笼子里电死吧。”
他亲眼看着那只小白鼠在笼子里挣扎。
像极了自己。
他不顾周围异样的目光,干脆利落地拔掉电源,直接把小白鼠按照老师说的方法处死了。周围几个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
之后每次做实验,他都做得很好,抵触真的不代表做不好实验。
过了几天,学校统一做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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