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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取出了最后的一笔钱,开着车走了。
去哪里我不知道,或许他也不知道。
可能是周游全国,也可能是周游世界。
我想把天赐接到我的身边来细心照顾,天赐却拒绝了。
他还想在寄宿制学校里上学。
那天晚上,天赐放假回家,我抱着他给他讲故事。
「森林里有一只大老虎,他是百兽之王。他有一天出去捕猎,把自己的小老虎弄丢了。后来他努力地去找小老虎,终于找到了。一家虎又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我讲完了这个幼稚的故事后,紧紧地握住了天赐的手。
天赐慢条斯理地补充着故事。
「找到了就可以幸福快乐吗?小老虎在外面一定受了很多苦。」
「小老虎被丢到城市后,他可能翻垃圾桶吃,可能装作小猫乞讨,也可能下雨的时候在泥潭里滚了一身土。」
月光之下,我捧着天赐的脸,他漂亮得像一个小天使。
天赐的声音又小又温柔,他反而给我讲起了故事。
「所以,小老虎回去后,他不会快乐,他会恨大老虎。如果真的那么喜欢我,当初为什么要丢掉我?」
我坐直身子,看着他黑漆漆的眸子说:「后来,大老虎生病了。」
天赐舔了下嘴唇,用稚嫩天真的语气说。
「小老虎没有看到。」
一瞬间,我如入冰窟。
那个「秘密」夜晚结束后,我几乎像丢包袱一样把天赐带回了寄宿制学校。
在学校门口,天赐露出了早就知道的表情。
他没有拉我的手,也没有给我一个离别的吻,他问了我一句话。
「妈妈,我以后再也不会有爸爸了。对吗?」
我说:「也许会有,也许会没有。」
16.
我花钱找人盯着梁朝。
听那个人说,梁朝自己把豪车换了辆四十万的越野,他自己开着车,走过了北国的荒漠,也去了南国的密林。他白皙的面孔早已晒成了古铜色,曾经十指不沾春水的纤细手指也变粗,长了茧子。
他靠旅行治愈着他自己。
偶尔,我也会放下手中的工作,去追寻他的身影。
我站在街头的转角处,看到他坐在一家小众的咖啡厅里。
有一群女孩在他的侧边一直在悄悄地打量他。
在姐妹的哄笑声中,其中最出色的女孩子跑到他的面前和他搭讪,他抬起头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了一个笑容。
以前的梁朝单纯,后来沉稳、诚挚。如今他更像是经历了沧桑的带着印记的船,带着独特的魅力。
我压低了帽檐,看着他和搭讪的女孩坐在一起聊天。
自从我恋爱脑地生下了孩子后,我一直告诉自己,不应该后悔,人要往前看。
可是看着女孩坐在他的对面,笑得春暖花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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