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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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是多么光辉伟大之人才能受得了。

提供这条八卦的小仙侍对我这番总结深表赞同,又看我一眼,道:「吾等曾经以为帝君这辈子都不会娶妻,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娶了帝后您,所以说您是用什么打动了帝君的心呢?」

「……」

我思考半晌,摆手道:「别问了兄弟,我自己都很迷。」

由于众人实在太过积极,我遂决定将这些小道消息集结成册,匿名投稿,卖给了瀛洲岛上最大最有实力的海客出版社。

名字就叫《帝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此书一出,意外大火,蝉联各大平台热门书籍畅销榜第一好几年。

我因此狠赚,觉得长此以往不用等渊溯出关泡他了,我自己都能富贵起来。

但我依旧隔几日就抽空去往焚焱阁,爬楼看他。

九十九层楼,我得多么喜欢他才能爬得这般起劲。

我感动我自己。

他一如既往枯坐不知我来,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照常亲了他几下,想了想,小心翼翼侵入他识海。

别人八卦得再多,也不如我自己看。

渊溯的识海浩瀚如广漠呈现在我眼前,我一时竟不知从哪看起,挑了几段都是他在睡觉,养伤,养伤,睡觉。

堂堂一尊神,过得清心寡欲了无生趣。

一般来说,识海中越是铭心刻骨的记忆埋得越深,颜色越浓。

我跃身而上,纵观整个识海,终于在他记忆之初找到了几段,半空里看去,是血一般浓郁的红。

我跳进其中一段,眼前顿时薄雾弥漫,我无头无绪乱转许久,才终于明白过来,那白茫茫一片并不是雾气。

我只所以看不清,是因为此乃大荒之初,这时盘古大神虽开了天地,但天地也不是一日即变分明,而是日渐分明。

大荒有很长一段时间就如我眼前这般,混沌一片,乾坤交混,清气浊气互相纠缠。

故而生神,也滋生异物,例如魔。

这段时期是史上最乱的一段时期,龙蛇混杂,规矩方圆全然没有,各方势力互相虎视眈眈,暴动四起,全凭实力争地盘。

换句话说,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渊溯之所以后来被六界那般尊崇,就是他曾凭一己之力荡平了魔妖鬼三族,奠定了神族和仙族在六界为首的地位。

这段记忆除了血腥厮杀应该没什么好看,我正要离开,突然响起一声清脆鸣叫,一只羊羔大小的火麒麟幼兽穿透雾气朝我奔来。

我受不了这等呆萌幼崽,立时决定不走了。

我看它小鹿一样湿漉漉的圆眼睛,黑亮的四只小蹄子踏着火焰,周身鳞片才有指甲盖大小,片片翠绿闪着亮光。

它驮着一只麻袋,「哒哒哒」一蹦一跳,萌化了老子的少女心。

我忍了好几忍,才没把那句「快到妈妈怀里来」说出口,然后不自觉对它张开了手臂。

小火麒麟跑着跑着变成了个及我腰高的小男孩,沉静的面孔已经有了成年渊溯的轮廓,然终归是稚嫩的,眼睛圆而鼓,不似现在的帝君,眼尾微微上扬,动人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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