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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这一回,再没见他。我们的“缘“,尽于此地此时此境中。(《 社长冯雪峰 》)
1969年之中秋,我们一同到来湖北咸宁干校。我与他(杨霁云——引者)体力相若,是“文弱书生型“,干不了重活,便分配给菜园子挑粪。我们两个成了很别致的“搭档“。
从厕坑掏了一个木桶大半满的屎浆,二人抬起来,扁担端头一前一后,只会迈“方步“,很“潇洒可观“。从厕到园,路还不太近,走到一个大拐弯处,便在树阴下坐下来歇了一会儿。这路上倒无人监督,很自由,我们便吸烟漫谈,谈的就多半是《 红楼梦 》。那情景,值得入红学史,可惜没人给拍照录音。(《 难忘杨霁云先生 》)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许多人在咸宁的干校待了三四年时间,而周汝昌比别的同事幸运,只待了一年。1970年8月,正是湖北地区最炎热的日子,有一天,周汝昌照例干完了清晨值班、唱反二簧的工作,上午来劳动的“小队“的人来了,可以交班回去吃饭睡觉。走在路上,忽然遇到一个同志拦住路,说:“队部里找你,有话说。现在就去。“
周汝昌大吃一惊,不知自己又犯了什么事,又有什么“辫子“被抓住了。这用得上那句老歇后语了: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谁知是福不是祸。队部姓李的领导通知他:“因工作需要,调你回北京。从今天起,停止劳动。这几天你收拾东西。准备好了,决定哪一天走,告诉我们,来办手续。“
周汝昌想了想,说:“过一个星期,九月三号或者四号走,可以吗?“李领导回答说:“就这样。“
周汝昌就这样结束了“五七战士“的生涯,平常不搭理自己的“左派“们见了他也眉开眼笑了。马上要回北京回家了,却又觉得并不想立刻就走,这待了十一个月的地方,反而让人顿生留恋之情,干过活的山坡,唱过反二簧的田头水边,都不由得去再走一走,看一看。这时的心情完全不一样了,到小卖部买了平常舍不得买的两瓶水果罐头,一个桃子的,一个梨子的,坐在一个老树根上自己慢慢品尝,一边向这片土地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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