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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其推论,多是形式的、逻辑的,而不是事实的、经验的。“
(《三松堂全集》卷4)哲学的观念、命题和推论,对于实际并无所主张,无所肯定,
亦没有或甚少实际的内容。哲学的内容就是以涵盖一切之“共相“或“真际“为对
象。而对于“真际“或“共相“,也只形式地有所肯定,而不事实地有所肯定。因
此,哲学的或形上学的方法(即形式的正的方法),说到底就是囿于名词概念的逻
辑分析方法。
所谓负的方法,就是“讲形上学不能讲。讲形上学不能讲,亦是一种讲形上学
的方法“。他认为,没有讲“形上学“,不等于否认“形上学“,而恰恰是从反面
表显肯定了“形上学“。这种用直觉主义讲“形上学“,犹如画家“烘云托月“的
表现手法,“画家画月的一种方法,是只在纸上烘云,于所烘云中留一圆的空白,
其空白即是月。“这就是说,对于“真际“这样的本体界,“不能说它是什么,只
能说它不是什么“,而至于它到底是什么,则只可意会,不能言传。因此,“负的
方法,在实质上是神秘主义的方法“。冯氏这里所谓“神秘主义“,无非是指肯定
有某些不能够完全为人们的思想所能把握,或者不能够完全为人们的语言概念所能
表达的存在或境界,也就是肯定某种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的存在。
冯氏认为,就总体特征而言,两种方法正体现了中西方不同的哲学传统,西方
哲学长于分析,正的方法占支配地位;中国哲学崇尚直觉,负的方法则充分发展。
冯氏在新理学中两种方法的运用,目的在于体现其“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精神,
并试图通过调解逻辑与直觉、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对立来达到会通中西哲学的
目的,但他并没有获得完全的成功。在他的新理学中,逻辑分析的方法最终还是屈
从于直觉的方法,从而使新理学的方法论带上了浓厚的非理性主义的神秘色彩。
冯氏以正的方法和负的方法建构起来的这一套“不着实际“的形上逻辑体系,
究竟有什么意义呢?冯氏的回答非常明确:没在什么实际的用途和意义,唯一的作
用在于能提高人的境界。他说:“新理学知道它所讲的是哲学,知道哲学本来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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